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律师个人是否可以辩护?

一、律师个人是否可以辩护?律师个人是可以为自己辩护的,律师为自己辩护只有一种情形,就是律师以被告人身份出现时,这时候的被告人可以为自己辩护。所谓辩护权,是指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事实和法律,针对指控、起诉进行申述、辩解和反驳,提出证明自己无罪或者罪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权利。 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而进行申辩活动的权利。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这种辩护权的设立和行使,其任务和目的是为了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论证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都是可以为自己辩护的,不管是不是律师,但由于辩护行为涉及到很多专业的法律问题,所以一般都是请律师进行辩护,但如果律师本身就是被告,那么显然是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的,涉及到对相关犯罪事实的认定,可以由自己进行合法合理的辩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夫妻离婚财产有孩子的一份么要看离婚时
      夫妻离婚财产有孩子的一份么要看离婚时,孩子是否对家庭财产有贡献,而不是以孩子的大或者小来确定。如果有贡献,那么原则上就应当有孩子的分,如果离......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


·行政不作为公益诉讼的规定有哪些?
      行政不作为公益诉讼的规定有哪些?行政不作为公益诉讼的规定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作为行为,行政作为行为侵犯了公共利益,但是行政相对人却从中获益。从......


·一、同责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同责交通事故怎么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双方都有过错,交警通常按双方同等责任处理。同等责任赔偿分情况: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


·一、出轨离婚财产分配的方法是什么?
      一、出轨离婚财产分配的方法是什么?出轨行为不构成婚姻中有的过错方,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


·法院破产清算注意事项有哪些?
      法院破产清算注意事项有哪些?法院破产清算注意事项有哪些?一、破产清算组的成立与构成关于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主体,各国破产法都会无一例外地作出......


·我们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有哪些基本原则
      为了让我国公民的健康有所保障,国家制定出了相应的社会医疗制度,并且要求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制度工作。那么社会医疗保险有哪些基本的原则呢?按照相关......


·医疗纠纷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解决办法有: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符合医疗事......


·一般普通诉讼时效是几年
      在对民事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现在大部分人还是愿意选择诉讼方式处理,这样也比较有效果。但此时就不得不提到诉讼时效的问题了,一般如果超过了规定的......


·上下班途中摔伤能报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摔伤能报工伤吗?一、上下班途中摔伤要认定为工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上......


·夫妻分居的证据有哪些,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夫妻分居
      夫妻感情长期不睦,可能会选择离婚。离婚前往往会先分居,以分居为理由提出离婚的,需要证明分居的事实,那夫妻分居的证据都有哪些呢?也就是说,哪些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