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继子女能继承遗产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在生活中,继父母去世以后,为留下遗书,这个时候继父母的遗产应该由谁来继承呢?继子女能继承遗产吗?不了解的朋友们,请跟着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继子女能继承遗产的问题吧。
  一、在法律中,继父母与继子女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继承法》第 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
  配偶、子女、父母,并明确《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37条规定,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形成抚养关系的,互有继承权。《婚姻法》第二十七条也有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而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形成不同与其他父母与子女关系,它是由于父或母再婚。然而根据我国法律,仅仅凭借生父母再婚这一事实,并不必然在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产生法律上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只有在继父母将继子女收养为养子女,他们之间才具有法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或者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他们之间才能适用《婚姻法》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二、何为扶养关系?
  法律意义上的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于继父母之间的抚养关系,显然是属于广义的抚养关系范畴。
  三、继子女能继承遗产吗
  《继承法》司法解释第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所以只要是和继父母一起生活,且有生活,教育方面费用的支出就可认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存在一定得扶养关系,则继子女就应对继父母的财产有一定得继承权。由上可知,继子女是能够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但是需要满足扶养关系,而这个扶养关系的界定主要是与继父母一起生活,并且需要有经济方面的支出。在认定了之一事实之后,我们的继子女是满足继承条件的。关于继子女能继承遗产吗的问题解答,我们就为您整理到这里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持刀伤人造成轻伤公安机关怎么处理?
      持刀伤人造成轻伤公安机关怎么处理持刀伤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公安局侦查期间一般为两个月,......


·公安训诫书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公安训诫书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安训诫书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公安训诫书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九条规定,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


·他项权证注销银行会怎么样?
      他项权证是一个类似于房产证一样重要的证书,现在绝大多数的人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都是选择用贷款的方式的,所以他项权证就起到一定的作用,那么关于他......


·高空坠物民事赔偿具体有哪些规定
      高空坠物民事赔偿具体有哪些规定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高空抛物行为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单位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么?
      有些用人单位,为了本单位的利益,一旦发现女职工怀孕,便以种种理由予以辞退或解聘,甚至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约定几年内不得怀孕。那么,单位可以辞......


·故意伤害造成轻微伤怎么判刑
      说到判刑,您可能都知道这一般是在认定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才会依法对行为人判刑处罚。而实践中如果故意实施了伤害行为,给对方人身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


·对于从业人员来说
      对于从业人员来说,自己工作时总会遇到一系列的麻烦事,一般情况下都会得到很好的处理,一旦处理不好自己就会影响自己的工作,甚至是离开工作岗位,那......


·房主继承有期限的限制吗
      房主继承有期限的限制吗继承本身没有期限。但如果是因为继承而发生纠纷,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


·上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上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上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依据;(二)房屋征收的目的;(三)......


·婚内一方债务离婚由谁负责
      婚内一方债务离婚由谁负责一、婚内一方债务离婚由谁负责婚内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


·买卖二手集资房要交什么税费
      集资房一般是先出售给单位职工的,而之后取得了完全的产权,并且达到了一定年限之后,则可以将集资房再卖给他人,此时就是买卖二手集资房。这种情况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