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最新的正规欠条范本是怎样的?

最新的正规欠条范本是怎样的?
  
  一、最新的正规欠条范本是怎样的?
  
  规范的欠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 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 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规范的欠条书写格式及内容举例如下:
  
  欠条
  
  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个人的一些法律意见:
  
  首先,欠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欠条的有效性。
  
  其次,欠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不要书写欠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欠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还有,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欠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欠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欠条的,那么,该欠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欠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欠条或事后书写的欠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欠条。
  
  欠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欠条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偿还。借款人以欠条有撕去部分作为抗辩,最后被法官结合其他证件采纳借款人,判决贷款人败诉。
  
  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形,此时该资金短缺的主体是可以向对方提出希望书写欠条的请求的,依照法律的规定,若是书写的欠条不符合格式的规定,那么是不会具有司法效力的,故而债权人一定要懂得正规的欠条的书写格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租房子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租房子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1)当心租房过程中的骗局。目前许多骗子以提供租房为由欺骗求租者,租房者一定要确认出租者是不是真正的房东,是不是拥有房屋......


·失业了房贷断供还不上怎么办
      找银行解决一下,但尽量不要断供,有危害。断供也就是说借款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还款,也就是逾期还款,房贷也是一样的,一旦贷款者没有及时的还贷款的......


·最新酒驾跟醉驾的区别是什么?
      最新酒驾跟醉驾的区别是什么?我国的相关法律将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


·遗嘱的主要形式包括哪些
      遗嘱的主要形式包括哪些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


·如果进行买卖如何写合同?
      如果进行买卖如何写合同?一、进行买卖如何写合同?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在订立合同书时,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同,内容......


·法律援助含义是什么,援助范围有哪些
      法律援助含义是什么,援助范围有哪些?诉讼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如果遇到法律纠纷需要诉讼,需要请律师帮助,但是自己的经济又很困难,那么就可以申......


·常用的借据模板是怎样的?
      朋友或者熟人之间借钱也是常有的事情。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朋友之间借钱写个拮据,不仅是保障双方的权益,也是为了友情长存,这样避免了因为一点金钱......


·侵权损害惩罚性赔偿有哪些规定
      侵权损害惩罚性赔偿有哪些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依据第47条,在......


·交通事故引发工伤属不属于侵权?
      一、交通事故引发工伤属不属于侵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的人身损害认定属于工伤后,可以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而在实践中有些工伤是属于第三人......


·交了首付签了合同可以转让吗?
      交了首付签了合同可以转让吗?一、交了首付签了合同可以转让吗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交纳了首付款的,经开发商和银行同意的,可以转让合同给第三......


·《劳动法》辞退十年以上的员工赔偿多少钱?
      《劳动法》辞退十年以上的员工赔偿多少钱一、《劳动法》辞退十年以上的员工赔偿多少钱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