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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约金的解释具体是什么

一,关于违约金的解释具体是什么通过事先约定违约行为发生之后违约方可能承担的违约责任,迫使债务人基于可能承担的违约金的压力竭力履行债务,从而促进履约行为。另一方面,一旦违约金的给付条件成就,违约方依照事先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即可,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必再纠缠于损失的计算,有利于纠纷的快速解决。因此,法律尊重当事人在合意的基础上达成的违约金条款,并认可其效力,不仅是私法自治原则的体现,也是效率价值的实现。如果司法随意介入调整不仅不符合当事人的合意,也有悖于效率价值。但是现代民法基于民事主体具体人格的认识,基于社会公益的考量,不同程度地介入私主体自治的领域进行调整。之所以要对当事人约定的过高违约金进行调整,就是要通过消减超出实质正义范畴的不合理部分,防止地位优越的一方利用其强势地位,通过约定过高的违约金条款获取不正当利益,使违约金条款异化为一方压榨另一方的工具。违约金过高司法调整的法理依据,决定了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在具体适用违约金调整规则时,应该衡平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的要求,合理把握公权力介入当事人自治的范围;应当兼顾违约金的补偿性与惩罚性,重视违约金损害赔偿预定的属性的同时,也要避免违约金担保债权实现的功能被架空。二,违约金过高的司法认定《合同法》114规定只有违约金过高时,当事人方可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因此针对一方当事人的适当减少请求,前提是违约金的约定过高。违约金的问题需要自己积极的践行有关的条例,但是最为重要的是自己需要留意有关的细节,尽量维系在合理的区间,否则问题的处理的会违背有关的约束,进而造成自己权益损失,因此自己需要积极的获悉相关的法律解释,进而保障自己的利益,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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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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