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结婚前没有公证财产离婚算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前没有公证财产离婚算共同财产吗?如果婚前财产没有公证离婚的,仍然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不会参与到离婚分割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二、在认定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财产只要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并经过一定期限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不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理,也不符合所有权取得的理论,而且有超越司法解释权限之嫌。修正后的婚姻法没有采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第18条第1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前一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相抵触,因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为准。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前,夫妻一方的财产也是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变成共同财产的,所以在离婚时也是不会对夫妻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的,如果双方在婚后对个人财产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约定后,也是可以将个人的财产变更成共同财产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数额多大构成立案?
      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数额多大构成立案?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物质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内容在我国,每年的建筑工程设施数不胜数,由于工程建筑带来了巨大的能量损耗。为了节省能源,保护生态环境,我国制......


·第三人抵押担保要多长时间
      第三人抵押担保要多长时间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抵押担保是一个非常常见的担保方式,在很多情况下都体现在借款的时候,债权人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抵......


·起诉离婚费用哪一方交
      起诉离婚费用哪一方交不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诉讼费才几十元(国家规定的参考标准是最高50元,有的地方另行规定收费标准,一般为100-300元)。一般各付......


·儿子去世父母和儿媳怎么继承遗产
      儿子去世父母和儿媳怎么继承遗产一、儿子去世父母和儿媳怎么继承遗产如果儿子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话,按法定继承顺序,父亲是儿子的第一顺......


·劳动合同跟市场上其他类型的书面合同的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劳动合同跟市场上其他类型的书面合同的差别还是比较大的,我国所制定的劳动合同法就是为了完善企业跟员工之间的这种劳动合同制度的。此法为我国构建稳......


·破产重组与破产的区别是什么?
      破产重组与破产的区别是什么?1,重组并不是法律概念,不是必须在公司破产后才能进行,是在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时,经营管理人可以自主选择进行重组,目的......


·奉化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奉化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每一个地方的土地补偿标准都有所不同想必您都有所了解,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遇到拆迁等相关问题的时候,首先应该了......


·正当防卫的含义是什么 如何认定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要求是在必要的限度之内,否则的话就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此时给对方造成了损害的,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在区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之前......


·一般情况下缓刑要交多少钱?
      一、一般情况下缓刑要交多少钱?判缓刑要交罚金,一般按照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1、开完庭后判决之前,法官就叫去缴纳罚金,这是在判决内容已确定......


·湖北社保补缴规定材料是什么
      湖北社保补缴规定材料是什么1、《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社会保险业务申请办理承诺书》2、职工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劳动合同、职工实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