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淮安工伤工资待遇是什么?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时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正常上班标准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时间按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停工留薪期争议,由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二、申请流程
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
⑵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种场合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而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2.工伤认定管辖
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⑵依规定应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3.认定申请时限
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期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始得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⑵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
4.工伤认定材料提交
⑴填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⑵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⑶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出现了工伤等意外情况后,也是可以申请工伤保险来索要工伤待遇的,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也是要为劳动者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的,那么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果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工伤待遇有分歧,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建筑施工地高空坠物的责任怎么划分?
建筑施工地高空坠物的责任怎么划分?1、《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
·我国不安抗辩权的由来是什么?
我国不安抗辩权的由来是什么?说到不安抗辩权,相信您一定会和合同联系起来,其实,我国不安抗辩权的由来也是和合同的签订有着一定的关系的,而且,我......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己留一份么?
劳动力是社会生存发展不可缺少的力量。劳动者在给企业单位提供劳动力之前为了保障双方权益,必须签订有效地劳动合同。那么很多劳动者往往签完了事,并......
·员工入职试用办法是什么
就业问题是我国近几年面临的比较严重的问题,随着每年大学生毕业人数的不断增加,找工作已经是非常困难的事情了,再说了,找到工作是有试用期的,员工......
·《征地补偿告知书》可诉吗?
《征地补偿告知书》可诉吗?《征地补偿告知书》有异议是可诉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
·软件著作权登记变更的手续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变更,著作权变更是指权益人将著作权中的财产移交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可以通过买卖,赠与或互易等方式,为了保护好权益人的利益,建议著......
·户主死了应该谁继承户主?
户主死了应该谁继承户主?户主死了应该由其他成年家庭成员继承户主,由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带户口本、户主及本人身份证、户主死亡证明,先注销户主的户口,......
·一、离婚给孩子多少抚养费的比例是多少?
一、离婚给孩子多少抚养费的比例是多少?离婚给孩子多少抚养费的比例是父母薪资的百分之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
·夫妻共同房产怎样认定
夫妻离婚,在子女抚养、共同债务偿还等方面都有许多问题要处理。除此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财产分割,而其中争议最大的应该就是房产该分割的问......
·检察院期间律师的权利主要有哪些
检察院期间律师的权利主要有哪些?一、与公诉机关联系1、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公诉机关取得联系,向其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信......
·高空坠物侵权责法有何规定?
高空坠物侵权责法有何规定?一、高空坠物侵权责法有什么规定?《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