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因车祸死亡抚养费怎么分配?

一、因车祸死亡抚养费怎么分配?
  
  因车祸死亡的抚养费的分配方式是有被抚养人领取各自应得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于 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有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二、父亲去世后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实,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本就不需要专门的去进行分配,因为当初在计算抚养费的时候本来就是根据被抚养人的实际情况的,一般情况下,需要逝者抚养的无非就是当事人的孩子和父母,赔偿给孩子的抚养费是一直计算到孩子18周岁,如果父母都已经75周岁了的话,赔偿给父母的抚养费就是五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民事案件办案期限是多久
      民事案件办案期限是多久一、案件审理期限规定(一)一般规定1、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普......


·工伤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怎么办
      生活中,对于任何人来说,拥有一个好的身体是最重要的。不管在生活中还是工作当中,无论如何都需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尽管现在工伤这样的事情比较少见,......


·离婚时共同的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时共同的债务怎么处理?男女双方结婚后,双方取得的收入一般判断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债务一般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结婚时,......


·不计入工资总额的项目有哪些
      不计入工资总额的项目有哪些一、不计入工资总额的项目有哪些《关于工资总额的法律规定》第十一条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一)根据国务......


·重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什么
      交通事故如果不幸发生了,人身损害赔偿就成为了双方的关注焦点。肇事者想要少花一定钱,伤者想要多获得一点赔偿。但是各个地区都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


·商铺签订租赁合同可以毁约吗?
      商铺签订租赁合同可以毁约吗?商铺签订租赁合同在协商一致或者对方存在过错,拥有法定解除权情况可以毁约。店面单方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支......


·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 (一)、税类:
      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一)、税类:1、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二)、费类: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


·恶意语言伤人应该如何起诉
      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进行受理。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原告在......


·婚姻法中重婚的界定是什么?
      婚姻法中重婚的界定是什么?一、婚姻法中重婚的界定是什么?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


·租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保证金不给怎么办
      租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保证金不给怎么办l、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2、当事人交付留置......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的职责是什么?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的职责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一、未成年人的父母的职责是什么?《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