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婚内财产分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婚内财产分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婚内财产协议是否有效还要看是否符合下面的情形:首先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必须要建立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如果有胁迫、欺诈的情况,那么就会导致协议无效。其次,在协议中只能就双方完全所有的财产作出约定,而不能约定他人的财产,若约定的内容侵犯了国家、集体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利益,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再次,协议最好是采取书面形式。最后,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那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就是生效的,也就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但要注意,对于这样的协议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也就是之后一方不按照协议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此时另一方不能直接拿着该协议,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可以在婚内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并签订财产分配协议的情况下具备法律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就财产分割等情况达成一致意见的,司法机关可以认可并执行,但必须是双方在公平平等的条件下,根据双方协商进行签订的,如果一方受迫签订的,则不具备法律效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买软件著作权多少钱
      1、计算机软件在获得著作权后,可以允许进行买卖。计算机软件买卖可通过购买者与著作权人直接购买,或者是通过中国知识产权或者版权交易中心进行软件著......


·合同到期公司不谈怎么办?
      合同到期公司不谈怎么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跟用人单位的规定如果要解除合同的话是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是不能随意解除的,如......


·达到退休年龄农民工劳动关系的认定是怎样的
      达到退休年龄农民工劳动关系的认定是怎样的如果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年龄已超过60岁,或者在时单位时不满60岁,但发生意外事故时超过60岁的,在未享受养老......


·中国法定婚龄最低是多少岁
      男女结婚的时候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这其中自然就少不了对结婚年龄的要求。我国法律中对结婚的婚龄作出了限制,即规定了最低的结婚年龄。那究竟中国法......


·高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高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是什么?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继承?《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家庭成员可以继承的两种情形:1、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林地......


·单位犯罪判决书范本应该怎么写
      在我国单位犯罪是一类比较新型和危害极大的犯罪类型,对我国的经济平稳发展和我国的社会安定团结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我国对这类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应的处......


·民事诉讼中法定证据的种类哪些?
      民事诉讼中法定证据的种类哪些?一、民事诉讼中法定证据的种类哪些?1、书证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


·对工伤待遇纠纷仲裁不服可以起诉吗?
      对工伤待遇纠纷仲裁不服可以起诉吗?根据《民事诉讼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的规定,工......


·立遗嘱的人不会写字怎么办
      立遗嘱的人不会写字怎么办?立遗嘱的人不会写字立遗嘱的方式还有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公证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


·下班骑电动车摔跤算不算工伤
      下班骑电动车摔跤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合理时间、合理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缺一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