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刑事拘留批捕前会通知家属吗

一、刑事拘留批捕前会通知家属吗批捕是否需要通知家属的相关规定是: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批准逮捕不会通知家属,但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执行逮捕后才要求在执行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特别情况除外。批捕是指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批捕是要通知公安机关而不会通知家属的。二、相关内容拓展《刑事诉讼法》:“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批准逮捕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而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决定时制作和使用的凭证性文书·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犯罪嫌疑 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综上所述,对于批捕是否会通知家属,一般情况下都不会有正式通知的,案件在审查办理期间,都会对犯罪事实及逆行调查,有确实充分的取证,批捕以后,在执行的时候就会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当然如果影响到工作的也有权利不通知家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如今,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
      如今,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但这些污染现象却屡见不鲜,甚至一年比一年猖獗。那么环境污染如何举报?这些环境污......


·婚外同居构成重婚吗
      婚外同居在法律上称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又称为姘居。那在法律中,婚外同居构成重......


·员工刑事拘留期间工资还要给吗
      一、员工刑事拘留期间工资还要给吗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已经构成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依据。因此,在刑事拘留期间,单位停......


·国家赔偿的申请流程
      赔偿请求人提出申请,然后由赔偿义务机关受理申请,接着赔偿义务机关向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财政部门受理后,向赔偿请求人支付国家赔偿。 &......


·不动产登记证办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不动产登记证办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一、不动产登记证办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国......


·公司可以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吗
      公司可以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吗为了保障公司与员工选择的权利,劳动法律上规定了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可以互相考察,一旦发现有不合适的可以......


·网上订旅游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网上订旅游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一、网上订旅游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


·违反出资义务取消股东分红资格是否合法
      违反出资义务取消股东分红资格是否合法?合法,对于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可以选择的解决方式包括:1、减少资本,取消股权将股东未出资的部分从公司......


·什么是法定监护人包括哪些 一、什么是法定监护人包括哪些?
      什么是法定监护人包括哪些一、什么是法定监护人包括哪些?法定监护人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


·帮人担保贷款他现在还不了应该怎么办
      帮人担保贷款他现在还不了应该怎么办1、有担保人提供抵押物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


·一、四川省德阳市职业病鉴定机构有哪些?
      一、四川省德阳市职业病鉴定机构有哪些?职工可以申请提交职业病诊断申接触情况、临床表现和就诊情况、申请诊断职业病种类。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