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是否可以申请腓骨小头骨折伤残等级交通事故可以申请

是否可以申请腓骨小头骨折伤残等级交通事故可以申请腓骨小头骨折伤残等级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二、构成交通事故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对于身体造成伤害的交通事故,我们可以申请伤残鉴定,这也是为了保障在后续的医疗过程中,可以减少资金的支出,同时也能满足医疗资金的需求。一般伤残等级的鉴定,按照规定提交材料即可,前提在于由医院开具的证明,不能作假等等,才能受法律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效力待定合同几种情况?
      效力待定合同几种情况造成合同效力待定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主体及客体方面存在着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其中分为无行为能力人的订立的......


·在我国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


·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怎么样的?1、对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商标管理法律、法d......


·移交公安销售假药之后如何处理?
      移交公安销售假药之后如何处理?因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公安侦查结束后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


·没有签合同的定金收据有效吗?
      没有签合同的定金收据有效吗?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实际交付了定金的,所出具的定金收据有法律效力,定金担保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在我们的生活之中,很多时候发生纠纷,严重的有刑事责任,一般的都是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纠纷一般情节没有那么严重,刑......


·发生虐待罪怎么起诉才可以?
      发生虐待罪怎么起诉才可以?虐待罪要告诉才处理。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被害人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人民法院才处理,不告诉不处理。本条这一规定,主......


·怎样的收养行为不具法律效力?
      怎样的收养行为不具法律效力?一、收养人不具有相应能力的收养行为不具法律效力。要求行为人具有与其从事的民事行为相当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对民事......


·朋友涉黄拘留了怎么办
      朋友涉黄拘留了要确定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如果是治安拘留的话,原则上家属等可以会见的,缴纳罚款和短暂的拘留就可以了。如果是刑事拘留的话,涉......


·如果工伤鉴定赔付己经签字了什么时候可以拿到钱
      法律规定工伤是有一定的赔偿标准的,并且工伤赔付是有一定的期限的。认定部门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认定结果后,申请人会在一定的时间内拿到钱,那么,工......


·一、随时辞职工资不给应该怎么办?
      一、随时辞职工资不给应该怎么办?随时辞职工资不给应该自行先与上级领导或者老板商议拖欠工资的事情。带着工作时的记录前去找老板协商要求公司补发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