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答辩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答辩能否中断诉讼时效?被告的答辩,这是基于原告的起诉而作出的反应,事实上,原告的起诉行为,已经产生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而单纯从被告的答辩角度看,必须是同意履行义务的表示,方可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法条链接:〈民法 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二、诉讼时效的中断法定事由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综合上面所说的,诉讼时效中断不是每个案件都适用的,一般在执法人员中断了诉讼时效之后,就一定会重新进行计算诉讼时效,但是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标准,所以,诉讼时效的中断都是有法律条款的,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公司员工怀孕被辞退补缴社保可以要求吗?
      公司员工怀孕被辞退补缴社保可以要求吗?用人单位辞退孕期员工,属于一种违法辞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


·抢劫罪减轻处罚的情形辩护词是怎样的
      抢劫罪减轻处罚的情形辩护词是怎样的1、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


·诬告诽谤罪还讹钱怎么告?
      诬告诽谤罪还讹钱怎么告?诬告诽谤罪还讹钱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


·隐名股东大资格确认应具备哪些条件?
      隐名股东大资格确认应具备哪些条件?一、隐名股东大资格确认应具备哪些条件?1、实际出资(1)出资的有关收条。第一,收条中可约定收到出资款项;第......


·总代理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总代理合同范文是怎样的?为了扩大业务领域,尽快打开和占有地区市场,构建合理、高效、多层级的销售网络,绝大多数企业都会采取商业代理的营销模式......


·妨害动物防疫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
      妨害动物防疫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妨害动物防疫罪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


·侵权商标行为包括哪些?
      侵权商标行为包括哪些商标的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不法活动。第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


·夫妻已经离婚如何变更抚养权
      夫妻已经离婚如何变更抚养权一、夫妻已经离婚如何变更抚养权?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


·不作为犯罪在认定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不作为犯罪在认定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不作为犯罪在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不作为义务存在以及对于具体的犯罪情节恶劣程度的认定,不作为犯罪,是行为人违......


·驾驶暂扣期间能开车吗?
      驾驶暂扣期间能开车吗?一、驾驶暂扣期间能开车吗不能。驾驶证暂扣期间不可以开车。否则(根据情节)将处;5000元以下(200元以上)罚款。驾驶证......


·医疗事故鉴定要拿材料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要拿材料是什么1、鉴定申请书。提交的鉴定申请书一式三份,要写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与病人的关系以及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