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变更诉讼标的区别是什么
17.nj64.com 江莹莹律师
增加变更诉讼标的区别是什么增加诉讼请求和变更诉讼请求的区别是量的变化和质的变化的不同。增加诉讼请求是指在起诉时没有提出的请求,即新的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是对原有的请求进行一定修正,其实质依然还是原有的诉讼请求,总之是不一样的意思。二、量的变货和质的变化的不同在民事诉讼中,经常会遇到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那么两者的区别到底是什么呢,首先搞清楚什么是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就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一种请求,这种请求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要求法院启动审判程序,另一方面要求法院判决自己胜诉。在起诉后开庭审理前,法律事实往往会发生许多变化,例如,原告原诉讼请求是赔偿医疗费1000元,然而在起诉过程中,原告又因为病情的变化,花去了医药费200元,那么,他的诉讼请求就增加为1200元,此时,我们把原告的这一诉讼行为称之为增加诉讼请求,那么,什么是变更诉讼请求呢,举例来说,如果原告诉讼请求是依据合同的法律关系,而在起诉后,感觉依据侵权之诉更为妥当,这种诉请的变更就称之为变更诉讼请求,由此看来,前者是量的变化,后者是质的变化。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时限制度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而《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第三十五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从以上法律规定看,两者规定不一致,依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变更诉讼请求的时限应当适用《证据规定》的规定,即变更诉讼请求,应在举证期满前提出。变更诉讼请求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当事人要求相对方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的更换;第二种是当事人认为提出诉讼时其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诉讼请求。如果用来支持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没有改变,仅仅是依据赔偿标准计算的赔偿额有所改变,不属于诉讼法意义上的诉讼请求的变更。即诉讼标的额变化未必像普通变更诉讼请求一样,严格限制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而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代理原告为避免法律的适用上争执和风险,在实践中应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内完成为当。如果代理的被告,对方当庭提出变更诉讼请求,应向法官说明应在在举证期限内提出,要求法院不予采纳,如果法院同意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则要求法院另行指定举证期限而不同意当天开庭,为当事人挣得合法权益提供最大的可能性。增加变更诉讼标的主要区别,在于一个是量的变化和质的变化。从字面意思可以理解出,对于增加诉讼的请求,就是增加在起诉的时候,没有起诉的一些方面。而变更诉讼的请求,则是在起诉的时候,对于已经起诉的请求,需要进行更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
More>>
·工伤旧伤总是复发怎么办
工伤旧伤总是复发怎么办?如果参保单位的工伤员工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
·普通合伙企业更改注册资本手续是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更改注册资本手续是什么?合伙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
·保险合同的解除有哪些形式
保险合同的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两种形式。一、法定解除这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
·疫情还不上信用卡可以暂时不还吗?
疫情还不上信用卡可以暂时不还吗?在疫情期间,如果有证据证明没有收入来源,可以及时与银行协商延后还款期限,由此产生逾期,可以要求银行暂时不纳入......
·在大多数交易中,定金的作用是为了确保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所以无
在大多数交易中,定金的作用是为了确保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所以无论一手房买卖还是二手房买卖,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下家一般都要先支付定金,但这也可......
·签约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
签约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有哪些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
·一、分居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
一、分居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1、首部(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2)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参......
·劳动合同 培训违约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现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对于应聘者进行职业培训,为企业提供专门的工作人员,那么受培训者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假若受训者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培训......
·目前2018年并没有颁布新的规定
目前2018年并没有颁布新的规定,仍然沿用之前的规定,整理如下,供参考:特殊工种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
·分居协议书包括什么内容
很多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夫妻都是有离婚打算的,因此在分居的时候,为避免日后离婚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就会要求签订分居协议。那么这个分居协议书包......
·一、对于离婚房子装修费怎么算的?
一、对于离婚房子装修费怎么算的按照我国部分地区的习俗,双方结婚都是一方出房子,另外一方出房子装修的钱。按照婚姻法的最新规定,房子的所有权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