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夫妻婚前财产属于共有财产吗?

夫妻婚前财产属于共有财产吗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财产只要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并经过一定期限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不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理,也不符合所有权取得的理论,而且有超越司法解释权限之嫌。修正后的婚姻法没有采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第18条第1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前一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相抵触,因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为准。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二、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何时终止(1)因夫妻约定而终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终止共同财产制而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制。(2)因离婚而终止。离婚致使婚姻关系消灭,也可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离婚时,夫妻就共同财产进行协议或依法分割,从而使其成为各自的个人财产。(3)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终止。我国《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当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配偶享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及继承死者遗产的权利。夫妻共同财产因上述原因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消灭。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在之前的规定中已经给予了明确。而除了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外,专属一方使用的物品、遗嘱或者赠与中明确说明是只有一方继承或者赠与给其中一方的财产,这些其实也是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受财产性质的影响,之后若是夫妻离婚的话,就不能主张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诉讼时效中断时间计算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中断时间计算是怎样的诉讼时效中断时间计算是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以权利人消极不行使权利为前提条件,若此状态不存在......


·故意伤害罪案例是如何量刑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有些人在遇到什么纠纷的时候,不能够冷静对待,有些时候会对他人的身体造成伤害,这种情况下,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我国法律法规中,......


·电瓶车醉驾得拘役多久
      骑电动车醉驾不构成犯罪,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醉酒驾驶机动车才构成犯罪,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刑法修正......


·对于旷工一天辞退违法吗?
      对于旷工一天辞退违法吗?旷工一天辞退员工这种做法就是属于违法的;如果公司规章制度中明文规定,旷工一天视为自动离职,那么劳动者旷工一天,将没有......


·长期股权投资费用怎么计算?
      长期股权投资费用怎么计算?长期股权投资费用怎么计算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这......


·他人拖欠借款货款催款函怎么写?
      虽然所有的借贷行为,在借贷之后的一定期限之内,都是需要偿还的,但是并非是所有的民事主体在借贷之后,都会及时偿还,此时必然借贷方的权益会受到侵......


·妨害作证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法院对于证据的采集,证人的证言是最普遍使用的证据,对于案件事实的查明有非一般的意义和作用,法律规定证人有作证的义务,可是对于关键证人往往会有......


·外资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外资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一、如果司机醉驾会拘留多久?
      一、如果司机醉驾会拘留多久?如果司机醉驾面临的拘留时间最多是14日,特殊情况下延长一日至三日。在判决时是会通知其亲属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


·离婚都不要小孩怎么办
      离婚都不要小孩怎么办一、离婚都不要小孩怎么办如果双方在离婚时都不愿意抚养自己的子女,法院通常有两种做法:一种就直接判决不准予离婚,待双......


·刑诉法二审开庭审理条件是什么?
      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普及,如今很多人们的法律意识很高,在生活中都会在受到侵犯时候就在第一时间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一般都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