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夫妻离婚赔偿能打欠条吗?

一、夫妻离婚赔偿能打欠条吗?按照法律规定,公民之间因民事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一方向对方书写欠条后,便对对方形成了债务关系,当其不能按期履行债务时,另一方可以依据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另一方所打的欠条,应认定为是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特别约定,在双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债的权利义务关系,合法有效。但是,如果双方是因离婚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形成的债务,并私下达成了协议,那么该协议产生于夫妻关系之中,又分离于夫妻离婚关系之外,如果未能在离婚调解书中加以载明,当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时,另一方就很难实现自己的权利,到头来,有可能双方重新进行离婚后的财产诉讼。夫妻双方如果就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一致,应当将财产分割情况具体写在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中(如写在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中,法院生效的调解书中),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得到法律的帮助和支持,最终实现自己的离婚财产利益。二、司法解释离婚时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一方补偿对方没有支付能力,可以协议分期支付钱款,可以由一方书写欠条给对方当事人。只要双方达成的协议和书写的欠条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协议和欠条的内容不违法,这样的协议和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夫妻离婚时,应当进行财产分割,特别是在子女抚养费的支付上,如果对方暂时无力支付抚养费的,可以打欠条,双方协调一致在后期进行支付的,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需要注意的是,此时所打的欠条是具备法律效应的,后期如果拒不支付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公司清算的顺序是什么?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的顺序是什么?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破产解散时,要进行清算。我们和您一起谈谈“什么是财产清算?”、“公司清算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形有哪些?
      一、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形有哪些?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


·怎样追讨追讨企业债务
      怎样追讨追讨企业债务一、怎样追讨追讨企业债务1、申请破产还债申请破产还债是债务人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债务情况下,债权人采取的万不得已的行动......


·犯罪人员拘留到37才报批捕吗
      一、犯罪人员拘留到37才报批捕吗不一定。1、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最长期限是37日,这是不全面的认识。不同的案件,转逮捕的最长期限不同(分别是14日、17日......


·一、企业雇佣童工的处罚主要是什么?
      一、企业雇佣童工的处罚主要是什么用人单位违法招用童工的,主要进行罚款。按照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招用童工的,实际的罚款不一样。其中招用从事营利......


·怎么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才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作出处理,那么生活中该怎么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呢?尤其是在只有一个孩子的家......


·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标准范本是什么
      一份标准的劳动合同可以在方方面面有效的避免出现劳动争议的这种情况,即使真的发生了劳动争议,也可以按照双方在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情况来解决。所以......


·土地使用证抵押借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土地使用证抵押借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随着社会高速的发展,人们的消费水平在逐步提高,消费观念也正在一点点发生着变化。抵押借款就是一种全新的金融......


·同居有小孩后能否要抚养费?
      同居有小孩后能否要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受法律保护,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1、子女抚......


·认定为贩毒未遂怎么认定
      贩毒未遂怎么认定在司法实务中以毒品实际的具体交付行为来作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志,既是基于对既遂形态的行为犯量的规定性,同时也是由主客观相统一......


·美术版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美术版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美术版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对它们的保护期有不同的法律规定。著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