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犯罪嫌疑人37批捕意味着什么

一、犯罪嫌疑人37批捕意味着什么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在我国办理相关的案件时,先关的当事人一旦构成犯罪的。由检察院进行相关的批捕,拘留这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我国的司法机关对这类案件进行相关的审理,合法的维护我国的社会治安的和平,打击这类犯罪案件的相关犯罪嫌疑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孩子离婚房子怎么判?
      不论是我国民政部门受理的离婚案件还是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数量都是十分庞大的,离婚时候房产是需要进行分割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想知道根......


·自己怎么查有没划痕险
      车辆划痕险虽然在近两年风头正劲,可是在您购买的交强险当中也并没有包括车辆划痕险。我们就发现有些业主在买车交费包括购买保险的时候,整个过程都是......


·并购基金风险高么?有什么模式?
      并购基金风险高么?有什么模式?一、并购基金风险高么并购基金的运作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基金募集、成立到并购的实施、项目管理以及分红、退出清算......


·上班时扭到脚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扭到脚算不算工伤?一、上班时扭到脚算不算工伤?上班时扭到脚是可以算工伤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


·一、立遗嘱房产过户的手续是什么?
      一、立遗嘱房产过户的手续是什么?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1、房屋评估:首先......


·一、子女探视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一、子女探视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子女探视时间的规定是,探视的频率至少一个月一次,每次的探视时间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即可,在探视问题上,父母也应该......


·国内商标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
      一、国内商标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国内商标流程主要是: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


·解除合同如何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解除合同如何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


·要求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可以吗?
      要求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可以吗?这个一般是按月支付抚养费,一次性支付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的。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付清。法律法规依据:《最高人民法......


·继子女和亲子女继承权平等吗?
      继子女和亲子女继承权平等吗?继子女和生子女继承权是属于平等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


·并购企业的融资问题有哪些?
      并购企业的融资问题有哪些?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存在的问题并购融资对并购企业的资本结构、流动性、偿债能力等问题有重要的影响,融资问题在并购企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