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家庭财产分割继承诉讼代理词由几部分组成?

家庭财产分割继承诉讼代理词由几部分组成?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
  
  (二)序言
  
  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
  
  序言包括:
  
  1、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
  
  2、说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情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调查了解案情等;
  
  3、表明代理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以不说。如系上诉案件,则要说明对一审判决的看法和意见。
  
  (三)正文
  
  正文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这一部分应根据具体案情、被代理人所处的诉讼地位、诉讼目的和请求以及被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其内容。代理人应 当在代理权限内,依据事实和法律,陈述并论证被代理人提供的事实与理由成立,从而支持其主张和请求,同时揭示、驳斥对方的错误。代理意见通常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等几方面或其中一、两个方面展开论述。一般地讲,代理意见的内容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阐述:
  
  1、陈述纠纷事实,提出有关证据,反驳对方不实之处;
  
  2、对纠纷的主要情节,形成纠纷的原因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进行分析,以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性质;
  
  3、阐明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当事人彼此之间互相谅解,把权利和义务有机地统一起来;
  
  4、提出对纠纷解决的办法和意见。这部分内容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5、如系二审,还应对原判决进行评论,提出要求和意见。
  
  这部分内容,要从具体案情出发,抓住本案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阐明几个问题,为解决纠纷提出切实可行的主张、意见、办法和要求,使案件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
  
  (四)结束语
  
  本部分是归纳全文的结论性见解和具体主张,为被代理人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要求要言不烦、简洁明了,使听众对整个代理词留下深刻、鲜明的印象。代理人具名和注明日期。代理词在写法上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代理词主要用证明的方法来写,对错误的观点有时也可以进行必要的驳斥,用反驳的方法来写,但通常是把正面说理与反面驳斥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正面说理为主,或两种方法兼而有之。
  
  2、代理词必须在熟悉案情,了解真相,掌握材料基础上动笔制作,这样才能对案件了如指掌,才能在法庭上立于不败之地。
  
  3、代理记号要尊重事实、忠于法律,对纠纷事实和证据进行透彻的分析论证。不能歪曲事实和法律,强词夺理,向法庭提出无理要求。
  
  掌握分寸;要以理服人,体现出解决问题诚意;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措词恳切,语气平和,这样才能为对方当事人和法庭所接受。
  
  实际上,代理词其实要比民事诉讼状的写法复杂一些,就比如在代理词的序言部分,代理人在序言部分就要说明自己在出庭前对此次民事纠纷所作的一些具体的工作,正文也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主要就是陈述继承权纠纷的实际情况,并反驳对方所陈述的一些不实之处,代理词最好还是让律师写比较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江西省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2023是多少
      员工工伤以后的误工费,住院花销费等这些,这和员工的工伤伤残等级是没有关系的。也就是说这些即使不进行工伤伤残等级上的评定,也可以得到赔偿。我们......


·成年人走私毒品判刑是怎样的
      该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具体量刑是:《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


·将房子抵押给担保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因为一些不得已的原
      将房子抵押给担保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因为一些不得已的原因,人们因为贷款等原因,需要将自己的车子、房子抵押给担保公司。今天就让的我们带您看......


·新刑法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侵占罪立案标准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


·诈骗案立案流程及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对于诈骗,虽然从来都是从重从严进行处罚的。但是在侦办诈骗案件的时候,只有诈骗金额达到了立案标准,符合诈骗的相关规定以后公安机关才会立案侦......


·诈骗多少
      诈骗多少元构成网络诈骗?近年来,公安机关查获了大量的电信网络诈骗,给老百姓挽回了不少损失。网络诈骗已经是如今主要的诈骗方式,迷惑性强、公安机关......


·经济合同仲裁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经济合同仲裁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


·印花税由什么机关征收?
      印花税由地税机关征收;标准:印花税属于行为税,只要发生了印花税税目(共13个税目)中列举的行为就应该缴纳印花税,如果是属于未列入印花税税目的就不缴税......


·土地承包合同签完毁约可以吗
      土地承包合同签完毁约可以吗一、土地承包合同签完毁约可以吗?土地承包合同签完是不可以毁约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合同承担法律规定的或合......


·劳动者主动降职会被离职么?
      劳动者主动降职会被离职么?根据法律规定主动降职是否会被离职,需要根据是否存在着被辞退情形来确定。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规职工暂行规定......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双倍工资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双倍工资吗?(一)在1个月内的,不管谁不愿意签均不需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