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什么是商标权转让

商标权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依法将注册商标产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转让人保证其为商标所有人,表明在签订合同之前签发了商标许可证类型的人员,以及商标所有人原始许可合同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注册的商标权属于财产权。商标注册人在商标有效期内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报告,变更商标注册,变更注册人的名称,成为新的注册人,即继承商标权。还享有转让商标专用权和通过商标许可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和收取使用费的权利。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人还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继承人在商标有效期内继承商标专用权。登记期满的,继承人可以申请续展,继续享有专有权。继承人不申请续展的,丧失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事业单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不能视为个人财产,不能作为个人遗产继承,只能转让。转让事项1、转让人保证其为商标所有人,表明在签订合同之前签发了商标许可证类型的人员,以及商标所有人原始许可合同的规定。2、原使用许可合同约定商标权人不得将其商标权转让他人的,商标权人无权订立转让合同。如果转让人在其已注册或已申请注册的所有国家转让其所有商标权,转让人还应确保,在签署合同时,其所有注册申请均已在尚未得到批准的国家完成,申请尚未被驳回。转让价格。转让后,受让人的权利范围。3、出让人转让其在各国注册或者申请注册的全部商标权的,当事人还应当同意,转让申请准予后,受让人享有全部专有权。如果转让人按时收回商标权,则应同意转让期。如果受让人被要求保证商标所标记的商品的质量,转让人应按照约定提供(技术决定),商品规格,商品包装法,商品维护法和相关技术服务,以生产相关商品4、转让人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商标注册的有效地域内,转让商标不得用于与受让人商品近似或者相同的商品。受让人不得为转让商标权向受让人披露出让人提供的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商标的名称、式样、注册国家、注册号、续展日期、商标所涵盖的商品或服务种类及其具体名称。5、转让人转让其在所有国家注册或申请注册的所有商标权利的,合同还应注明已批准注册的国家的名称和已接受注册申请的国家的名称,以及注册商标和注册商标中包括的货物或服务的类别和具体名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婚礼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礼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结婚,其实都是先申请领取结婚证,之后再挑一个好日子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就会广邀亲朋好......


·烟草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国家对酒水、烟草之类的售卖做有严格的规定,特别是烟草经营,是需要得到烟草局的批准才可以售卖的。对于非法经营烟草的行为,我们国家是有处罚规......


·应该知道的公司老板的婚姻家事方面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哪些财产属于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答:企业经营者的婚前财产,例如:结婚登记之前接受赠与的财产;工资、资金收入;购买的基金、股票、理财类的......


·二十一万诉讼标的要预交多少诉讼费?
      二十一万诉讼标的要预交多少诉讼费?一、二十一万诉讼标的要预交多少诉讼费?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


·最近一段时间,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网络世界也越来越受欢迎,同
      最近一段时间,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网络世界也越来越受欢迎,同时,作为社交软件的微信也广受好评,但是因为微信被诈骗的人也越来越多,被骗的金额不......


·江苏鱼塘征收价格计算标准是什么?
      江苏鱼塘征收价格计算标准是什么?一、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由工程沿线的各省辖市政府负责。省级投资为主的高速公路及过......


·一、交通事故无责任人伤要赔钱吗?
      一、交通事故无责任人伤要赔钱吗?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有时候可能会支付一定的补偿。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标准:(一)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


·用人单位及个人可以进行社会保险的缴纳
      用人单位及个人可以进行社会保险的缴纳,如果出于某些原因没有缴纳社会保险,需要对缺失的月份进行社保补缴。因为有些手续的办理,比如医疗保险报销等......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后派出所要钱?
      一、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后派出所要钱?要交钱,并且还需要符合取保的有关条件,具体法律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六十八......


·合同管理包括哪些工作内容
      合同管理包括哪些工作内容一、合同签订管理(1)签订合同的前期调查。每一项合同在签订之前,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①应当做好市场调查。主要了解产......


·脱逃罪和越狱罪的区别是什么?
      为了遏制越狱等逃脱监管的违法行为,我国分别设立了脱逃罪和越狱罪。这两种罪有相似之处,但是区别也是很明显的,很多人对这两罪行区别的的具体内容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