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离婚不仅是夫妻双方的事

离婚不仅是夫妻双方的事,也是整个家庭的事,其中对有小孩的家庭来说,伤害是非常大的。很多人由于自己单方面的原因想跟对方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对方并不同意,并且没有正当的离婚理由,那法院对于这种没有正当理由就提起诉讼离婚的案件,是不同意离婚的。很多人都以为只要再次起诉,那法院一定会判离的,但真的是这样吗?一起来看看。第二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民法典中有规定,夫妻双方由于一些事情长期感情不和的,确认感情破裂后,法院才会允许办理离婚,如果没有符合法院规定的离婚情形,是不允许离婚的,不管你是第几次起诉都没有用,都不会增加判离婚的概率。《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对于一些实在是维持不了的婚姻,觉得继续下去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双方经过深刻沟通后达成一致的,可以办理离婚,因为这或许对于他们来说,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在机关单位做合同工毁约怎么办?
      在机关单位做合同工毁约怎么办?在机关单位做合同工毁约需要找用人单位来要求赔偿违约金。新劳动法违约金的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劳动者需给付违约金给用人......


·驰名商标认定标准是什么
      驰名商标认定标准是什么注册商标想要申请成为驰名商标的话,那么就要经过严格的认定才可以。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和国家工商局商标......


·皇庭水岸的土地使用权有多少年?
      福建省莆田市的皇庭水岸楼盘已经正式启动,许多市民也会就看中的楼盘买下自己喜欢的单位。就开发商承包土地,使用土地作为居民的商业住宅。那么,您对......


·取保候审变更刑拘的条件是什么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二、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


·司法鉴定一般几年有效的具体解释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法律机构在审理案件时候的一种特殊的辅助性的断案措施,其主要的作用是协助法律机关进行对案件的审核,对于司法鉴定的作用而言,是案件审理......


·个人转让著作权还能免征个税吗?
      个人转让著作权还能免征个税吗?一、个人转让著作权还能免征个税吗?1、个人转让著作权不能免征个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


·如何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如何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在融资租赁中,合同非常重要。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而导致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差异这一事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而导致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差异这一事实,众所周知。因此,了解每个地区需要缴纳的五险一金的比例对于在该地区的上班族来说......


·公务员什么情况会被辞退
      公务员什么情况会被辞退一、公务员什么情况会被辞退《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


·每个公民都有结婚的自由
      每个公民都有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但是在离婚时,即使是协议离婚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协议离婚要想成功,双方必须......


·一、二房东欠房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二房东欠房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二房东欠房租的法律规定是可以通过私底下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进行一定的处理,承租期间,承租人在原则上不可以转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