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构成非法经营烟草罪的行为有哪些?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罪名是没有非法经营烟草罪的,但非法经营烟草的行为,作为非法经营罪的具体犯罪情节存在。对于很多人来讲,不是很了解非法经营烟草的行为具体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哪些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烟草罪
  1、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2、未经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3、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定罪处罚。
  5、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二、非法经营烟草的情节有哪些
  (一)情节严重的情形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阅读了上述内容后,相信您已经知道非法经营烟草罪的行为都有哪些了吧。对于这些行为,也只有在满足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犯罪分子贩毒案有未遂的吗?
      犯罪分子贩毒案有未遂的吗?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以毒品实际的具体交付行为来作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志,如果毒品未交付给买方的,就是贩毒未遂。贩卖毒......


·被人恐吓威胁可以报警吗?
      可以。威胁恐吓别人是有可能触犯法律的,按照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


·设备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设备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设备购销合同范本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


·住房保障条例有望出台体现在?
      住房保障条例有望出台体现在?此次立法工作计划中,还出现了由住建部起草的住房租赁条例、城镇住房保障条例等多项与居民住房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


·高法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11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聚集了大量外来打工者,在务工的过程中,总会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赔偿的标准和计......


·遗产继承公证公证费多少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实际继
      遗产继承公证公证费多少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实际继承金额大小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具体收费如下: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


·处方管理办法是什么?有什么规定?
      在我国药品的规定又有许许多多,我国更加注重中医,不管是中医还是西医都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那么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什么?处方药又可以简称处方,那......


·2023年个人所得税退税有时间限制吗
      2023年个人所得税退税有时间限制吗一、个人所得税退税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个人所得税退税时间是3月1日至5月31日,个人所得税的退税操作流程是:第......


·法院怎么采纳夫妻婚姻期间个人债务?
      法院怎么采纳夫妻婚姻期间个人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


·如何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在当代这个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各大中小型企业更新换代的速度也是非常的快,很多企业因为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出现了一些其他的情况决定不再经营下去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