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哪些?

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哪些?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哪些
  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主要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民事权利的行使上的区别确实存在,但是那只是在行为时考虑的,即特别例外的。但就单纯地讲,因为前者已经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条件,一般的民事权利的行使两者是没有区别的。
  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责任
  中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被认定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三、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含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周岁(含十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严格来讲,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指已满18周岁,并且精神能力正常的人。但如果是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主要来源的,则也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清楚的知道,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主要是指在年龄上已经满了18周岁,而且精神能力正常的人。当然实践中也有例外情况,那么就是视为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股权转让是否以工商局登记为要件?
      股权转让是否以工商局登记为要件?一、股权转让是否以工商局登记为要件股权转让协议的认定应以股东意思自治为原则,只要协议不违反法律上禁止转让的规......


·在我国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很多的劳动争议都是因为发生了劳动纠纷以后,公司和员工针对劳动关系认定的问题存在不同的观点。当然,员工可以在法律的帮助之下和公司确认劳动关系,......


·一、返还彩礼的法律依据所存在的条件有哪些?
      一、返还彩礼的法律依据所存在的条件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


·在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在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一)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


·走私武器、弹药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走私武器、弹药罪量刑标准: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1)走私军用子弹10发以上不......


·新三板股票行情怎么看?
      新三板股票行情怎么看?炒股是如今一种以小钱赚大钱的潮流赚钱办法,但是需要独到的眼光和精细的分析,才能买到一只潜力股。购买前做好精细的分析,购......


·专利侵权要什么证据
      专利侵权要什么证据有的专利权人总是觉得对方的行为是对自己专利权的侵犯,虽然知道此时需要用证据证明,却不清楚证明专利侵权要什么证据。其实这并不......


·非法集资涉案人员如何能减轻处罚?
      非法集资案件在日常生活之中是十分常见的,那些非法集资人员一般都是打着合法目的的幌子,且多是以团体犯罪,故而受害者在最初是无法识别出哪种行为是......


·自动取消限制高消费令要几年?
      自动取消限制高消费令要几年?一、自动取消限制高消费令要几年?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财产减损。但买房、租赁高档写字楼等行为......


·侵权行为会有哪些形态?
      侵权行为会有哪些形态??一、侵权行为会有哪些形态?1、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2、特殊......


·一、离婚如何确认财产是共同财产范围?
      一、离婚如何确认财产是共同财产范围?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