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夫妻双方的工资到底是个人财产还是公共财产呢?

夫妻双方的工资到底是个人财产还是公共财产呢?这个问题备受热议,很多人老是背着对象收藏私房钱,那这些钱是属于公共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了解。夫妻双方在结婚期间,也就是结婚之后一起生活的时间,如果有一方死亡或者是双方离婚都不算结婚期间。
  在这段时间内,夫妻双方所得到的任何财产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对财产进行处理的权利,不能因为谁赚的多谁赚的少就有所不同。当然,夫妻之间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分配财产。我国有关法律也有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些规定。夫妻双方在结婚期间的工资,奖金等。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有一方是经商的,那么他所赚取的收益,产生的利益等也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作家等创作性人才,他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同样也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如果夫妻双方中的一方继承了别人的财产,不管财产是不是在结婚期间就已经给了继承人。这一部分的财产都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国家补助的养老金等补偿费用也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那么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都有哪些特性呢?第一个特点就是时间的限定性,只能是在结婚期间,夫妻双方中的任意一方获得的财产都是算作共同财产。第二个特点就是局限性,并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可以被当做共同财产,这个财产必须是有形的实物,可以预见的收益等。有哪些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呢?在结婚之前就拥有的财产,夫妻双方中某一方因为身体的缘故所获得的医疗补助费,残疾人补助费等。在遗嘱中明确地规定只赠与夫妻双方其中一人的财产等等。夫妻双方离婚之后的财产纠纷一直是处理起来比较麻烦的,在处理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立案是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立案是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一、立案是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立案是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具体的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如下所述,1、提起诉讼。......


·赌博罚款是刑事处罚吗
      不全是。《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五类涉赌行为将要受治安处罚。这五种涉赌行为是:1.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


·股权质押能否上市?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上市?
      股权质押能否上市?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上市?一、上市挂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原......


·公司法罢免总经理程序有哪些
      对于一家从事商业经营的企业来说,总经理是执行力的开始,企业是否有所作为,除了董事会的顶层设计以外,看的就是管理层的执行情况,如果执行不到位,......


·a股上市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
      a股上市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最低要5000万。我国(上海、深圳)股份制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1.《公司法》对股......


·一、劳动合同法修订了哪些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修订了哪些内容?1、增加劳动者违约金条款2、修改经济补偿金部分条款、修改社会保险条款,3、加大欠薪保障等。增加劳动者违约金......


·想要从轻处罚,可以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想要从轻处罚,可以准备哪些证据材料一、想要从轻处罚,可以准备哪些证据材料1、如是未成年人或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应当准备身份证及复印件。......


·南昌非法集资诈骗举报奖励办法怎样的?
      现如今非法集资犯罪团伙越来越多,非法集资的形式也越来越多。有很多是以民间集资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还有的是以养老投资或保健品投资进行非法集资。......


·一、离婚后孩子需要还债吗?
      一、离婚后孩子需要还债吗?离婚后孩子是不需要还债的,孩子没有义务还债。子女与父母是不同的民事法律主体,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


·出租人私自卖房构成侵权吗
      在现代社会,选择出租房屋的人很多,为了维护承租人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我国法律规定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那么出租人私自卖房构成侵权吗?当权利受到......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什么?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