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工商局的工伤待遇费可能吗?
工伤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基金和单位共同承担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待遇费是专门有部门进行发放的,其它部门是不会给工伤受害者什么待遇,因此,作为工伤的受害者在申请赔偿的时候一定要找对相关的部门,提交相关的材料,这样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受理,从而得到该有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企业符合复工条件但未办理备案将导致什么后果
企业未经备案,一律不得复工,未经备案擅自复工或未按要求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出现确诊病例等不良后果的企业,将承担相关法律......
·一、工伤认定标准等级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标准等级是什么?工伤认定标准等级主要分为十级,具体如下:一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
·在一般情况下向这些人索赔:
在一般情况下向这些人索赔:1、肇事者;2、车主;3、保险公司。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
·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是什么?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指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
·专利权缴费的方式有哪些?
专利权缴费的方式有哪些?(一)网上缴费缴费人可以在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通过登录对外服务的网上缴费栏目缴费。个人用户可使用银行卡支付方式,专利代理......
·认定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后会被怎样判刑?一、认定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后会被怎样判刑?认定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后的量刑规定......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包庇罪?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
·共同故意伤害犯罪的即遂和未遂区别是什么?
共同故意伤害犯罪的即遂和未遂区别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区分既遂和未遂以是否具备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为标准。故意伤害是指故意非......
·相比于父辈的生活水平
相比于父辈的生活水平,大家的生活水平肯定有了很大的提高,生活水平提高带来的财产增多肯定是必然现象。现代人离婚率的不断上升已经持续了好些年,离......
·认定商标不构成侵权的情形有哪些
认定商标不构成侵权的情形有哪些(一)在先权利使用时不构成商标侵权。使用人对自己享有权利的标记进行正当使用。如正当使用自己的姓名、商号或其他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