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

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同时打开双闪。如果车辆来不及及时撤离安全区时,司机应当及时在车身后方设立警示标志,以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如果现场有受伤人员,则应当立即拨打120呼叫救护车对伤者进行及时的救助治疗,同时拨打110报警。相应的也应该保护现场不被破坏,防止对之后对保险公司指派的勘测人员评估定损产生影响。或者我们也可以采用拍照录像的方式来保留现场情况,但一定要注意要从前后左右四个不同方向进行拍摄,以确保最为真实清楚的还原现场,而不是只是单一的记录下自己的损失部分,在记录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注意记录下当时车辆位置,标志及周边建筑,以保证交警能够更好的维护公正。一般来说,出现交通事故后,大家的往往只是注意的是人身伤害,对于自己身上的一些贵重物品的损坏却会疏忽,在事故发生后,我们一定要让交警记录下来自身哪些东西损坏无法使用,比如说手机、手表、首饰等,方便进行索赔。二、事故认定书以及交警队协商交警到达现场后会及时对现场进行自信勘察,记录案发现场的情况,同时也会留下事故双方的联系方式。此时当事人也一定要记下办案交警的联系方式并询问清楚他属于哪个交警分队的管辖。如果有现场造成人员死亡的,不论司机是负有主要或部分责任,交警都会依法对其进行拘留。对于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且事情经过清楚的交通事故,交警队可以使用简易程序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而对于经过复杂的交通事故,交警队一般会在完全调查清楚事故的发生情况后十日内给出认定书。而对于无法完全查清事故事实的案件,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会就此事故制作交通事故证明,其中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交警所能够调查清楚的事实部分,在整理完毕后送与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此事故认定书存在异议,则可以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复核。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当事人的书面申请之后,应在五日内对此申请做出决定是否审理,如果同意复核,则在三十日内上给出复核决定。再次复核期间,如果有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上诉,则立即停止复核。一般在交警大队内会设有专门的调解室,事故双方可自行评估自身损失,在交接大队的主持下进行协商和解,双方一旦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后,便可当面签订书面的和解协议。三、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对于自身损失无法协商调解的,可以直接到当地法院进行起诉,一般有管辖权的是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人所在的的基层法院,双方准备好相应材料后转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未过户能毁约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未过户能毁约吗?1、根据《民法典》等法律相关规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企业五险一金怎么交
      上班一族十分关心的一件事情就是企业为自己交纳的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也是国家为企业职工提供的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障,企业也应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进行五......


·法律规定监护人可以多人嘛是否成立
      一、法律规定监护人可以多人嘛是否成立对于监护人可以多人嘛是否成立这一问题,我给出的答案是成立的,比如父母就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二、监护......


·孩子商场受伤赔偿有哪些
      孩子商场受伤赔偿有哪些相关内容一、孩子商场受伤赔偿商场设免费儿童娱乐区,目的是为了招揽顾客,以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设置免费儿童娱乐区是商场的......


·买保险为什么还要买车船税
      必须买的。每年在交交强险时,都有一项费用叫做车船使用税。这项费用是按照年税额征收标准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这是每年必交的一个费用,除非你机动车......


·医疗机构欺诈骗保行为?
      医疗机构欺诈骗保行为有哪些一、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2.为参保人员提供......


·民事诉讼法中管辖的认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中管辖的认定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中管辖的认定一、级别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民诉法第19条)1、重大涉外案件重大......


·一、不定期租赁合同退房租和押金吗?
      一、不定期租赁合同退房租和押金吗?看押金的性质,如果是物品保全可以要回,如果约定是违约金则要不回。对于租金,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可能会扣点。以后......


·起诉驳回诉讼时效中断吗?
      起诉驳回诉讼时效中断吗?驳回起诉也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的条件是什么?一、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的条件是什么?依据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


·缓刑人员养老金怎么办?
      一、缓刑人员养老金怎么办?缓刑人员养老金是不缴纳的,具体情况如下: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含缓刑)的,在劳动教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