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必须要按合同给吗
一般认为,现行民法典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民法典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二、违约金与赔偿金可以并用吗
对于违约金,民法典摒弃了违背市场经济或自由经济原则的惩罚性,使它回到了应有的赔偿性,并坚持合同自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将违约金分别情况来对待:
1、对于就不履行约定的违约金。
如果说在民法典生效前,违约金和赔偿金可以并用,其目的主要在于充分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在判令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后仍不能补偿受害方的损失的话,那么在民法典生效后,它的赔偿性就很明确了。尤其是在确定了违约金数额调整制度后,一方面,借助该制度完全可以避免上述情形的发生,因而已经没有必要规定违约金与赔偿金并用;另一方面,更为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民法典确定的违约责任制度,确定了它的补偿性,而否定它的惩罚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不管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还是赔偿金,其目的都不过是补偿受害方的实际损失,其性质属于赔偿金的预定。基于此,也决定了违约金与赔偿金不能并用。
2、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
通说认为它是惩罚性违约金,理由是它不论这一迟延履行是否造成损失,都得承担违约金责任。而这时违约金与赔偿金亦不能并用。
在一方出现违约行为的时候,就需要对另一方做出违约赔偿,其实也就是支付违约金,但这个违约金必须要按合同给吗?其实不然,实践中,可能会出现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情况,那么就需要实际调整违约金的数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茂名富丽天誉土地使用日期是多少?
茂名富丽天誉土地使用日期是多少?任何土地都是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没有无限制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证上就可以查看我们所占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
·投诉商家商标侵权需要哪些材料?
投诉商家商标侵权需要哪些材料?投诉商家商标侵权需要准备一下几个方面的材料: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有......
·劳动者在工作时一颗牙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在工作时一颗牙算不算工伤算工伤,门牙脱落一颗的属于十级伤残。门牙脱落就算不算无伤残等级,也可以享受除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待遇。只要认定......
·审查起诉审前过滤制度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审前过滤制度是什么?审查起诉审前过滤制度是指检察机关通过以事实、证据为“经”,以法律及法律政策为“纬”交织的“滤网”,遵循法定程......
·经济纠纷打官司大概要多少钱?
经济纠纷打官司大概要多少钱?一、经济纠纷打官司大概要多少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请求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起诉状怎么写?
请求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起诉状怎么写?标题:民事起诉状正文:原告:???????市???????公司???????部,住址:负责人:,电话:被告:(姓名......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缓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现行法明文规定,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在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后,需要按照既定的量刑标准进行处罚的,对于在侦查案件时发现有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
·征地拆迁费由谁出?如何进行征地拆迁?
征地拆迁费由谁出?如何进行征地拆迁?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征地拆迁问题日益突出。若拆迁有关部门不能合理解决民众拆迁中遇到的问题,双方势必会......
·拐卖儿童是不是违法的?
拐卖儿童是不是违法?拐卖儿童肯定是违法的,拐卖儿童涉嫌拐卖儿童罪,会被判刑,法定刑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网络敲诈勒索要怎样报警
建议直接拨打报警电话或者去当地派出所进行报警,保护好证据和自身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