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不予批捕结果有哪些情形

不予批捕结果有哪些情形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恶性极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担保的;5、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6、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7、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对批捕后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做些什么1、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10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7、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包括逮捕)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批捕是人民检察院进行下达的命令,公安机关进行执行的,但是有些案情可以不进行批捕,比如年纪比较大的人或者哺乳期的妇女等。公安机关进行逮捕的时候,一定要有逮捕证明,没有逮捕证明进行逮捕是属于违法行为,被逮捕人可以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怎么处理劳动争议?有哪些方法
      怎么处理劳动争议?有哪些方法一般情况下,关于劳动争议的问题一直都比较难处理,相关法条比较零散也比较多。遇到此类问题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来进......


·出纳被骗会判全赔吗
      不一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二手房的纠纷有哪些类型
      二手房的纠纷有哪些类型1、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履行不力等情况产生的纠纷。这类纠纷主要因房屋买卖双方主体不合格或合同标的物房屋瑕疵引起。常见......


·离婚后父母婚前给的房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父母婚前给的房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一、离婚后父母婚前给的房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父母婚前给的房钱一般都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没有明确......


·老人去世孙子有无继承权?
      老人去世孙子有无继承权?一般情况下老人去世孙子没有继承权,孙子只能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有老人继承权:1、老人的子女先去世的我国《民法典》(2021.01.0......


·汽车交强险赔偿金的责任限额定义是多少?
      汽车交强险赔偿金的责任限额定义是多少?汽车交强险赔偿金的责任限额定义是多少?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所需文件包括哪些?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所需文件包括哪些?一、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所需文件包括哪些?(一)强制执行申请书;(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情形是什么
      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情形是什么一、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情形是什么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建筑施工合同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建筑施工合同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施工合同是可以委托分公司签订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


·有名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有名合同的特征有哪些?广义上讲,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所确定有名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而不仅属于《合同法》所确定的有名合同。中国《合同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