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未成年儿童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如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二、离婚后抚养费该怎么支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3、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全部负担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4、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5、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6、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7、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8、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北京肯定没有办法去统一规定未成年儿童抚养费标准的,北京当地市民的,人均收入水平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高的,有些夫妻每个月给孩子支付的抚养费标准可能就高达一两万元左右。但就算是在北京,也同样有家庭比较困难的,这些家庭每个月给孩子支付的抚养费两三千元的也是有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两死一伤的交通事故裁定文书有争议可以上诉吗?
一、两死一伤的交通事故裁定文书有争议可以上诉吗?两死一伤的交通事故中对裁定文书有争议的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
·一般分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吗?
一般分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吗?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并且可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法律责任根据《中......
·起诉欠钱不还的现金交易的怎么办
起诉欠钱不还的现金交易的怎么办一、起诉欠钱不还的现金交易的怎么办根据《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提......
·个人租房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个人租房违约金上限是多少?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
·宁波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怎样申请的
宁波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怎样申请的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工伤发生时间、医疗终结时间、伤残鉴定时间......
·标价设置错误属于价格欺诈吗
标价设置错误属于价格欺诈吗?如果不是故意设置错误的,则不属于价格欺诈,如果是故意的,就属于价格欺诈。属于价格欺诈的情形是:1、标价签、价目表等......
·解除劳务合同的法律规定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还是很有很大的区别,所以,法律关于解除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些许差别的,那么解除劳务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
·违约责任的免除?
违约责任的免除有哪些情况一、违约责任的免除有哪些情况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
·诈骗500万能判刑多久
诈骗涉案500万元,属于诈骗罪中“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依法是十年以上的量刑,最多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因各省市对诈骗罪立案量刑标准不同,请再查询犯罪......
·专利权人应履行的义务
专利权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应履行以下义务:一、缴费义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