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起诉离婚在很多的时候是因为夫妻中的一方想要离婚

起诉离婚在很多的时候是因为夫妻中的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想要达成离婚就需要进行在司法程序中的诉讼程序进行离婚了。而诉讼离婚的大致程序是首先要由写出民事诉状,关于民事诉状里面的内容要有离婚的原因、原告的姓名和被告的姓名以及双方的出生年月和民族、住所地之类的内容,要把这些内容清楚的写明并作为诉状的第一部分,至于诉状的第二部分就是写出诉讼的请求,也就是离婚的请求,在诉状的第三部分就要交代的是事情的实际情况还有要求离婚的理由是什么,并且在这个部分还要写明什么时候结的婚又是什么时候生的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以及情况都要写清楚,最好最后是打印出来的,在末尾的地方还需要亲手的签名才行。如果在法院受理诉讼后那么就应该准备好应该有的相关材料,比如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之类的相关证件如果双方有孩子的还要准备好孩子的相关证件,如果有双方共有的资产,如汽车房子之类的同样是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并向法院提交。在法院立案后就要进行缴费,在交费后将证明交给法院,之后就可以回家等待通知了,法院会进行排期受理,并将传票送达另一方的手上。但是在法院开庭前将会组织调解,在经过调解后的结果可能是离婚,也可能是不离婚,如果调解不成功的将会开庭判决,但是一般的诉讼离婚第一次是不会被予以离婚请求的,那么可以在失败后六个月之后重新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离婚类的案件的时候,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应该会进行调解,但是如果在调解后确定感情已经破裂,那么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就会应予离婚,但不会是所有的情况下都会应予离婚的,被判定为应予离婚的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离婚才会被允许:第一个就是有重婚的现象的或者是在结婚后于其他的人同居的情况发生;第二就是在家里有家庭暴力的情况或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第三点就是在婚姻双方有一方有赌博或是吸毒等这样恶劣的习惯并且屡教不改的;第四点就是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的原因已经分居了两年的情况;第五就是出现了其他可能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又或者是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并且另一方提出了离婚的诉讼的,那么就将会被法院判定为应予离婚。在经过了法院的调解后将会出现三种情况,对于这三种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办法:第一就是在经过了法院的调解后夫妻双方和好了,原告撤销了诉讼,那么诉讼就会直接结束;第二种就不是很好了,也就是双方都达成了离婚协议,再由法院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婚姻关系就解除了;第三种就是调解无效了,一方继续要求离婚,一方拒绝的情况,那么就会按照上面的程序,继续进行诉讼,最后法院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离婚那些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那些属于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的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


·公司法人变更后银行需要变更手续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后银行需要变更手续有哪些一、公司法人变更后银行需要变更手续有哪些1、先去基本户开户行递交申请需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


·起诉遗产纠纷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一、起诉打遗产官司需要准备哪些证据1、原告需要证明自己是合法的继承人。可以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


·投资公司是做什么的
      投资公司是做什么的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集中资产”是证券投资公司背后的核......


·一、男方借的彩礼离婚算共同债务吗?
      一、男方借的彩礼离婚算共同债务吗?婚前借的彩礼属于男方婚前个人债务,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债务分摊。以下债务一般都属于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或......


·怎么样构成强迫卖淫罪2023
      怎么样构成强迫卖淫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是怎样规定的?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愿意与中国的上市公司合作,外国投资者与中国的企业合资......


·
      嗯,国家用人单位以及员工之间有着一定的合同关系,那也就意味着公司有相应的选择权利来对员工选择,那么什么情形需要给员工支付代通知金呢?根据劳动......


·盗窃罪必须判罚金么,盗窃罪是如何认定的?
      盗窃罪是侵犯财产的犯罪,构成盗窃罪,不仅会被判处刑罚,还会被判处罚金。很多人对此就有疑问,如果犯罪嫌疑人构成了盗窃罪,是必须要判罚金吗?关于这......


·男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是否可以领证?
      男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是否可以领证?男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是不可以领证,男女双方必须满足最基本的结婚年龄,才可以进行结婚登记。民法典关于法定结婚年......


·实用法律基础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实用法律基础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