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什么条件下属于批捕,怎样办理的

一、什么条件下属于批捕,怎样办理的
  
  
  逮捕,是指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羁押于一定场所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能有效地控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而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如果不依法适用逮捕措施,将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因此,对犯罪嫌疑人采用逮捕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守逮捕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二、逮捕后法院多久才判刑
  
  
  逮捕至法院判决的时间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法院受理至判决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
  
  
  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2次。
  
  
  3、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简易程序20天内审结。)
  
  
  以上为一审程序
  
  
  如果有一方对一审不服则需要进入二审程序。二审也是一般一个月,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最后判决生效。
  
  
  所以总共的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
  
  
  在我国触犯相关的刑事法律的,相关的检察院对这类人进行相应的批捕。对这类相关的犯罪人进行相关的看押,对这类人的相关犯罪事实进行相应的审理和审判。合法的保护我国的法律公平,保护我国的社会治安和人民财产人身安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行政诉讼管辖权的分析 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都有管辖权
      行政诉讼管辖权的分析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都有管辖权的问题,所以,行政诉讼也存在管辖权的问题,但是行政诉讼相比较其他诉讼少很多,您对行......


·一、婚后买房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
      一、婚后买房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2种情况: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


·工伤认定时,同事的证明
      工伤认定时,同事的证明1、按照证据规范,因为指纹的唯一性,同事的证明材料一般是需要盖手印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


·房地产上市公司融资有什么方式
      房地产上市公司融资有什么方式一、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内源融资主要是指公司的自由资金......


·离婚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一、离婚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是: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根据相关......


·完税证明怎么开?
      一、完税证明的开具1、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开具纳税人需要开具完税证明的,应由本人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在本局缴纳的税额为其......


·借款未还起诉拘留多久?
      借款未还起诉拘留多久?如果债务人有偿还能力却不履行偿还义务,人民法院是可以拘留他的,拘留的目的是迫使他还钱。但如果债务人没有经济来源,也没有偿......


·未成年人多次盗窃怎么处罚
      一、未成年人多次盗窃怎么量刑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一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包括三次。这一规定主要指三次以上盗窃累计数额仍达不到较大者。若在追溯期限内......


·离婚是否一定要两个人结婚证
      离婚是否一定要两个人结婚证只有一本结婚证可以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


·如何求购10万公司股权?
      如何求购10万公司股权?购买股票现在越来越成为一种让人们热爱的理财方式,一方面可以避免资产在银行中得到低回报的问题,另外一方面又可以让自己的财......


·法院怎样才能判婚姻无效
      法院怎样才能判婚姻无效一、法院怎样才能判婚姻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