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患有精神病离婚赔偿是否需要

患有精神病离婚赔偿是否需要
  
  
  离婚时另一方应给予精神病人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离婚,是基于合法有效婚姻产生的夫妻关系而消灭。夫妻间的忠贞、扶助义务亦随之消失。因此,对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有关于离婚后的生活、居住问题则是本文探讨、研究的主要问题。关于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被确认为完全不能自理、或者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部分不能自理的几种情况,均符合属于一方生活困难法律规定的情形,对方在离婚时应予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款项或者一定的财产,以保障精神病人在离婚后的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的秩序。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方给付经济帮助款项或财产,要根据当事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准,如负有给付人在经济上确有困难,可对一次性给付款项采取分期偿付的方式;给付一定的财产可以是财产的使用权或者是财产的所有权。具体掌握的原则应是法律规定的原则,具体确定的标准法律未明确规定,可根据发生生活困难的程度大小,因人、因案而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掌握。总之,目的是为了切实保护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属于精神病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在审判实践中,一方为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或其近亲属,往往在离婚时向另一方提出过高的要求和条件,如对方不答复所提要求和条件,则坚持不同意离婚;或者要求让对方对精神病人给予完全性的治疗,即要求待治愈后再离婚不迟的现象;或者要求离婚不离家,仍想由对方继续进行关照、护理精神病人的各项生活;如此等等。这些各种要求均不符合法律规定,未能按照精神病人所处于的精神或健康状态去分析和考虑,只是一味地按自己的主观要求主张一方权利。因此,法院是不会支持其无理请求的。只有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法院正确的确认精神病人的各种不同情形,分别作出具有现实性、合理性的处理或判决,才是解决该类纠纷的正确、唯一方法。
  
  
  精神病的离婚赔偿需要自己注意具体的规定,否则自己的权益保障就会丧失一定的积极性,因为有关的当事人已经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自己的亲人不能积极的进行帮助,那么自己权益维护就是空谈,但是国家的有关部门提供帮助,进而保障有关人员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兰合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兰合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时代在不断的变化,社会在不断的发展。现如今国家为了能够更好的发展,同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就会依法对集体所有土......


·国家赔偿分类包括哪些?
      一、国家赔偿分类包括哪些?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


·南宁买房手续具体?
      南宁买房手续具体有哪些1、去各楼盘现场,挑选合适自己的房子。现在开发商一般只接受2种付款方式:一次性和按揭。目前的政策,你需要付房款的20%作......


·集资诈骗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
      在现代生活中,诈骗现象越来越多,不仅有个人,甚至出现了单位犯罪。其中,有一种诈骗是集资诈骗单位犯罪,单位以非法的手段采用诈骗来集资,许多人深......


·认罪具结书的概念是什么?
      法律制度如果能够对某些犯罪行为当中的犯罪嫌疑人起到了一定的感化作用,可以说我国的法律才起到了其真正的作用的。本身,在法律制度的面前就是想让犯......


·怎么确定仓储合同生效时间
      怎么确定仓储合同生效时间仓储合同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这并不意味着仓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一回事。若当......


·公司能否强制性辞退员工 一、公司能否强制性辞退员工?
      公司能否强制性辞退员工一、公司能否强制性辞退员工?符合法定条件的话可以强制性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我们知道,犯罪或者违法都要受到法律的处罚,法律是相对公平公正的,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所承担的责任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有所区别的。......


·人身损害赔偿的确定方式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的确定方式有哪些相信您都清楚,即使造成的是同样的损害,但最后给予受害人的赔偿数额都是不同的,这主要是因为在计算赔偿的时候,人身损......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补充的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补充的内容有哪些?并没有所谓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补充的内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


·诈骗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诈骗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