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检察院制作的刑事抗诉书如何送达

一、检察院制作的刑事抗诉书如何送达?
  
  
  一般都是直接或邮寄送达。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以及人民检察院实施刑事诉讼法规则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时限内,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通常被称为第二审程序的控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通常被称为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不论是按哪种程序提出抗诉,都必须制作抗诉书,送达人民法院。制作刑事抗诉书,是引起人民法院第二审或再审的法定程序之一。控诉提出后,人民法院就要根据抗诉书,对全案进行审查,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因此,抗诉书是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职权的重要工具,对于纠正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刑事抗诉时效一般为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刑诉》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第一项: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以,如果你是一审案件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上诉,否则经过10日开始判决开始执行,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两日。
  
  
  《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抗诉通常分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前者也叫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后者也叫再审程序的抗诉。《刑事诉讼法》第181条所指的是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的抗诉。有权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抗诉的机关,是一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刑事抗诉书类似于我们在生活当中制作的民事诉讼书,只不过两种文书的法律性质不一样而已,但实质上送达的方式没有什么区别。司法部门之间无非也就是通过直接邮寄或者传真等这些方法送达的。另外,如果当地法院接受了检察院提出的抗诉申请,一般也会直接通知到受害者的,毕竟已经是法庭的最终判决也是受害者非常关心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因公司拖欠工资辞职补偿方法是什么?
      因公司拖欠工资辞职补偿方法是什么?因公司拖欠工资辞职补偿方法是按照平时工资的两倍来进行补偿。在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


·最新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最新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最新医疗纠纷法律法规1、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


·私募基金设立条件
      私募基金设立条件私募基金设立条件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


·2023年同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吗?
      一、同未成年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吗?与未满十四周岁少女发生性关系,不论该少女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与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在女......


·专业劳动仲裁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专业劳动仲裁律师是怎么收费的律师事务所、包括律师本人都是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国家才允许其从事律师这一职位的。律师的种类分为很多种,其中涉及......


·一、保险公司交通事故怎么定损?
      一、保险公司交通事故怎么定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


·房产破产清算要几年才能完成
      房产破产清算要几年才能完成企业无法运营一直亏损的话,自然无法继续维持下去,为了减小亏损大部分股东都会要求企业申请破产,企业破产在我们的生活中......


·玩忽职守罪法条竞合的规定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法条竞合的规定是什么?一、玩忽职守罪法条竞合的规定是什么?玩忽职守罪法条竞合的规定是特殊法条优于一般的法条,则一重法条来进行处理......


·土地使用权经营年限是怎样划分的?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拥有完整产权的两个证书。土地使用权经营年限的划分有四十年、五十年、七十年之分。住宅用地是七十年限,工业应用土地是五十年限......


·电信诈骗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电信诈骗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一、电信诈骗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


·如果把劳务分包给个人合法吗
      如果把劳务分包给个人合法吗劳务可以外包给个人。劳务外包的种类很多,简单的说,大概包括:项目外包、生产线外包、人力资源外包、仓储物流外包、数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