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其意义在于自“视为”订立之日起到劳动者退休之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只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而不再有终止的问题。第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即丧失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的权利。倘若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员工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无效,也就不能以这一条为由辞退员工,带来的用工风险显而易见。第四、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易得到保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有关的当事人需要注意其中的规定,只要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自己就有权利进行维护,自己不需要害怕有关企业的打击报复,如果存在此类情况就需要自己进行有效的处置,这样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会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有关的操作的是较为麻烦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诉讼时效中断法定情形有哪些
      提起诉讼。二、申请仲裁。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


·情人分手了欠钱不还怎么办?
      情人分手了欠钱不还怎么办?一、情人分手了欠钱不还怎么办?情人不还钱依然可以起诉解决【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


·收养孩子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
      收养孩子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公民若想要收养孩子的话,并非不可能,但收养孩子建立的是一种拟制的血缘关系,出于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我国法律中要求......


·什么是商品房现售什么是商品房现售?
      什么是商品房现售什么是商品房现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


·女方重婚有哪几种情形?
      女方重婚有哪几种情形不管是女方重婚还是男方重婚,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情形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明知他人......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联系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联系是什么?联系: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


·建筑工程验收具备条件是什么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


·购房者签购房合同的流程有哪些?
      一、购房者签购房合同的流程有哪些?购房者签购房合同的流程是:购房者认购——购房者交定金(拿收据)——开发商下载网签合同,双方进行签合同,购房......


·口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举证?
      口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举证?公司口头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举证的时候可以带着劳动合同、工作证、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


·2023年保释一定要交驾驶证吗
      保释一定要交驾驶证吗保释一定要交驾驶证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86条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


·变造企业债券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变造企业债券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