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工伤认定之后伤残鉴定时限是多久?

一、工伤认定之后伤残鉴定时限是多久?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二、工伤鉴定多久出结果?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1、劳动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2、用人单位或被鉴定人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的最终结论由省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3、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对本委员会已经作出的鉴定结论,发现确有错误,需重新鉴定的,应提交鉴定委员会决定是否重新鉴定。决定重新鉴定的,由鉴定委员会决定撤销原鉴定结论。鉴定决定书由鉴定委员会主任署名,加盖鉴定委员会印章。鉴定委员会宣布原鉴定结论无效后,应从宣布无效之日起七日内另行组成专家组重新进行鉴定,新鉴定结论自专家组组成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作出后,应按规定送达,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注明收到日期,签名或盖章。4、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审定的鉴定(确认)结论, 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名义 制作《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分别送达被鉴定人、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综上所述,员工在单位干活受伤被评上工伤的,下面还要做进一步的鉴定,伤残鉴定的目的是明确工伤等级,这个和之后的赔偿息息相关。申请伤残鉴定应该在拿到工伤决定书后一个月,由本人或者单位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带上相关材料,从申请到拿结果往往要一个月时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我国公司债券核准制是什么
      我国公司债券核准制是什么核准制是上市公司股票申请上市须经过核准的证券发行管理制度;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且必......


·买卖合同辩护词的规定有哪些?
      买卖合同辩护词的规定有哪些?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民法典。买卖是......


·可以导致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
      可以导致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可以导致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


·临沂高铁征地补偿包括哪些?
      临沂高铁征地补偿包括哪些?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当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但是补偿内容大致相同,分为三项:土地......


·为了让公民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为了让公民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对于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时,也规定用人单位有工伤待遇理赔。在珠海市,由于劳动者工伤程度的不同,工伤待遇理赔标准......


·童工的法定工作时间是几个小时?
      童工的法定工作时间是几个小时?童工是禁止被雇用的,更谈不上童工的法定工作时间。所以童工不存在法定工作时间。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


·亲子鉴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亲子鉴定可以作为证据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传统观念也在不断地变化。例如对性关系的开放,导致许多夫妻结婚后都担心孩子是不是自已的,大部分是丈夫怀疑......


·拘役和逮捕的区别是什么?
      一、拘役和逮捕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是我国刑罚主刑之一;而逮捕是一种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2、执行条件不同:拘役执行......


·未立遗嘱的房产怎么继承?
      未立遗嘱的房产怎么继承?无遗嘱的情况下,要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赠,若都不存在的话,那么死者的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也......


·不可辞退员工的情况包括什么
      不可辞退员工的情况包括什么《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


·主动投案批捕后反供怎么办?
      主动投案批捕后反供怎么办?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又翻供的不认定自首。1、认定:1.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