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丈夫不肯离婚怎么办

丈夫不肯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之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之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二、离婚起诉被驳再次起诉需等多久
  
  此事涉及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其中“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
  
  在受理案件时,一般由法院审查原告在6个月内起诉的新情况、新理由,以决定是否立案。
  
  而“新情况、新理由”的本质特征应是第一次判决后出现了可能足以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和重要情节等,且这些事实的发生依据现行的相关法规可以被法院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方不肯离婚虽然会对解除婚姻关系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绝对不会因此就无法离婚了。此时,想要离婚的一方,完全可以考虑去法院起诉离婚,在这个时候只要符合了诉讼离婚的标准,那么最终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并非是不可能的事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发生交通事故要交罚款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要交罚款吗?有违章的情况才会交罚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


·根据法律规定人死立遗嘱如何公证?
      根据法律规定人死立遗嘱如何公证?一、根据法律规定人死立遗嘱如何公证?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


·婚姻继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婚姻继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追逐竞驶情节一般怎么处罚
      追逐竞驶情节是属于犯罪的行为,不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而是按危险驾驶罪给予刑事处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个月到六个月拘役,......


·无主物国家的含义是什么,公告时间是多久?
      无主物国家的含义是什么,公告时间是多久?如果当事人无法联系,没有人来认领这些物品,那么这些不明的物品须就会按照无主物来处理。但是无主物并不是......


·村委会有权截留征地补偿款用于日常开支吗?
      一、村委会有权截留征地补偿款用于日常开支吗?  对于村委会能否截留征地补偿款,我国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不过,事实上,确实需要一笔资金用于......


·如果报工伤不做工伤鉴定能赔吗?
      如果报工伤不做工伤鉴定能赔吗?按规定,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并得到工伤认定结论之前,是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的。即使去申请,工伤部门也不会受理。?申请......


·在新交通规则中过黄灯算违章吗
      在新交通规则中过黄灯算违章吗我们都知道交通信号灯都有它各自特定的含义。比如红灯亮时禁止通过,绿灯亮起时允许通过,那么当黄灯亮起时我们也应当明......


·民间借贷超出合法利息犯罪吗
      不是犯罪,只是超过法定利率的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而已。但是高利贷处于灰色空间,容易滋生犯罪,建议谨慎借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


·临时股东会通知程序是什么?
      临时股东会通知程序是什么?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


·双方共同抚养孩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双方共同抚养孩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共同抚养孩子是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