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安全监护人员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一、安全监护人员的基本要求有哪些?不得违章作业,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服从管理。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二、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它合法权益。除了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之外,不得处置被监护人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责任。监护人如果系过失导致的未能尽到监护职责,给被监护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负责给被监护人医疗。如果监护人的过失给被监护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伤害,或者存在严重的有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而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形,本着为被监护人生命健康及成长负责的原则,被监护人的其他直系近亲属或基层民政部门,可以依法要求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并将被监护人的监护权转移于己方名下。刑法260条规定,对年未成年、年老、患病、残疾人负有看护、监护义务的人虐待被看护、监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对直接负有管理责任的人或其他责任人,按照前款罪处罚刑法261条规定,对年老、年幼、患病、不能独立生活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履行扶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司法依据《民法典》18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60条、261条这个在法律上也是有一些基本的规定的,而且当出现事故的时候,这个也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这个民事赔偿责任的大小是根据这个事故的性质来决定的,一个是事故比较大的话,应该是赔偿比较多的,但是这个人员还是要遵循一些规定的,尽量避免意外的出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遗嘱财产公证需要多少钱
      遗嘱财产公证需要多少钱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


·有权决定或批准监外执行的机关有哪些
      有权决定或批准监外执行的机关有哪些(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三)在看守......


·在我国律师如何委托司法鉴定
      只要不存在着人为操纵的原因,那司法鉴定结论的证明力还是比较高的。不过在相关的司法鉴定活动当中实际上申请人也是直接交给律师,委托律师去帮助我们......


·工伤伤残鉴定十级标准是什么?
      在一些高风险岗位上工作的职工,有时难免会遇到一些安全事故。导致身体受伤的话,单位会为其申请工伤鉴定。这样一来,职工就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了......


·网络诈骗五万能否判缓刑?
      网络诈骗五万能否判缓刑?网络诈骗如今屡见不鲜,新闻媒体也时常报道有人因为诈骗受害者的钱财而入狱。而作为受害者不仅要及时的向警方反应情况还要搜......


·征地补偿费用程序苏州的规定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费用程序苏州的规定是怎样的?现在很多苏州城里人都羡慕农村人,因为其持有土地,在遇到征地拆迁的时候可以分到一笔不菲的补偿款。具体金额......


·民政机关登记错误导致重婚如何处理?
      民政机关登记错误导致重婚如何处理?民政机关登记错误导致重婚的处理办法是:1、民政局婚姻登记错误,造成重婚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婚姻登记......


·大家现在都感受到了网络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多大的便利。我们利用
      您现在都感受到了网络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多大的便利。我们利用网络购物,沟通等等。但是由于网络滋生的犯罪还是有很多的,最多的应该是网络诈骗罪了。......


·格式条款法律特征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的法律特征在于:1、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


·补充侦查退回三个月的规定是什么?
      一、补充侦查退回三个月的规定是什么?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


·根据我国经济法可知:在我国
      根据我国经济法可知: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都可以依据其自身制定的公司章程来规定企业自身的经营范围。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公司可以根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