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我国的上市公司有何法律特征

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特征。如股东人数广泛性,股份发行转的公开性、自由性,股份的均等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2、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对上市条件有严格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才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3、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二、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三)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五)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首先:上市公司也是公司,是公司的一部分。从这个角度讲,公司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分了。其次,上市公司是把公司的资产分成了若干分,在股票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大家都可以买这种公司的股票从而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上市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渠道;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则不能在股票交易市场交易(注意:所有公司都有股份比例:国家投资,个人投资,银行贷款,风险投资)。上市公司需要定期向公众披露公司的资产、交易、年报等相关信息,而非上市公司则不必。最后,在获利能力方面,并不能绝对的说谁好谁差,上市并不代表获利能力多强,不上市也不代表没有获利能力。当然,获利能力强的公司上市的话,会更容易受到追捧。在我国的股票市场进行运营的股票公司,需要具有相关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对公开发行的股票和相关的股份进行公示。合法的保护我国股民的合法权益,相关的上市公司还需要符合我国上市公司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股票上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公司挪用公款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您对于挪用公款这样的字眼,想必在影视剧当中都有见到过。其实从字面意义上大概也能理解到,挪用公款绝对是一种不正常的行为。既然是公款,是不允许私......


·埋藏物自己占有是否允许?
      埋藏物自己占有是否允许?一、埋藏物自己占有是否允许?《物权法》与此有关的法条: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


·一、没有银行流水就不给误工费怎么办?
      一、没有银行流水就不给误工费怎么办?有工资收入证明就可以。误工费,有收入的,按实际收入减少的算;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不能举证该......


·一、交通事故主责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交通事故主责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附:《最......


·购买二手房应注意什么
      购买二手房应注意什么1、购买二手房时,买房人要约定清楚卖房人对所出卖房屋的保修义务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购房人的退房权利及卖房人相应的赔偿责任......


·签订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签订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合同订立的过程在合同法上称为要约和承诺。1、要约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


·离婚可以签个孩子抚养权协议书吗?
      离婚可以签个孩子抚养权协议书吗?是都可以的,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是可以约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而孩子抚养权归属应该是离婚协议的重要组成......


·端午不发工资合法吗?
      大学生毕业季就要到来了,学子们怀揣着希望涌入人才市场时,一定会发现,有很多公司宣称:“我们节假日正常上班。”眼下就是端午,想要申请假期的员工......


·夫妻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分居常常是夫妻感情出现破裂的一个重要表现,很多夫妻在分居一段时间后最终以离婚收场。有些夫妻认为分居可以自动离婚,这样就避免了打离婚官司的麻烦......


·小区的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小区的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一、小区土地房产证如何办理?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一)、应提供的材......


·对重婚罪犯罪主体有什么要求
      对重婚罪犯罪主体有什么要求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由于重婚罪具有对合偶性的特点,单个人不能构成。本罪主体为两种人:一是重婚者,所谓“重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