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抢劫和抢夺罪有什么区别?

抢劫和抢夺罪有什么区别?1、二者主体范围不同,抢劫罪为年满14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抢夺罪则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2、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劫罪侵害的是复杂客体,即人身权和财产权,抢夺罪侵害的是财产权;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5、量刑的力度不同。《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当公民非法夺取他人的财物后,都会给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一定的侵害,所以被害人是有权利对方进行赔偿,同时犯罪嫌疑人也会受到公安机关的制裁,抢劫罪和抢夺罪的最大区别就是看是否使用暴力行为,那么具体的处罚标准会根据涉案的金额以及情节来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什么行为构成外观专利侵权 一、什么行为构成外观专利侵权?
      什么行为构成外观专利侵权一、什么行为构成外观专利侵权?1、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许诺销售、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3、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


·口头借钱后期补借条的依据是什么?
      口头借钱后期补借条的依据是什么?法律上并未对?口头借钱后期补借条的情况认定,双方可以根据协商的结果来履行补借条的情况,在补写借条时还需要注意下......


·如何证明分居时间?需要哪些证据?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分居时间达到了两年的话,在离婚诉讼中就可以以此判决离婚。但是我们都知道在诉讼中都是讲究证据的,对于分居的时间要如......


·无证驾驶撞人判刑多少年?
      说到无证驾驶撞人判刑多少年的问题,那么首先就要确实无证家属撞死人的行为构成的是《刑法》中的哪条罪,然后才能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对行为人进行处......


·法院判错案如何追责
      法院判错案如何追责如果是你认为判错了,如是一审案件可上诉,终审可申请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重新审理,如果法院确实判错案了,刑事案件或行政案......


·土地使用变更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若想对某个区域的土地进行使用时能够得到政府的许可,就必须事先提前将作为凭证的使用证出示给政府。土地都是由政府有关土地的行政部门来专门管理的,......


·一般商业车险最低怎么买?
      一般商业车险最低怎么买?一、商业车险怎么购买原则一:优先购买足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购买汽车保险时应该将保持赔偿他人损失的能力放在第一位,否......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当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天提前向劳动者下发辞退通知就进行辞退时,需要补偿已代通知金。代通知金的补偿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


·常见的抵押方式主要哪些
      常见的抵押方式主要哪些抵押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2、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作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


·建筑工程质保金什么时候退还?
      建筑工程质保金什么时候退还?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开发商时常迫于承包施工方的压力,如农民工讨薪、提前终止工程等,通过续签协议的方式将工程质保......


·容留他人吸毒怎么处罚
      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区别以下三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分别予以从轻到重的处罚;对单纯容留行为的,应当处以相对较轻的刑罚;对以牟利为目的的容留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