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忻州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忻州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忻州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二、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三、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征地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专业部门制定的出来的,每个地区都是不一样的,大家不用进行对比,如果征地标准让农民的生活不如以前,那么相关政府部门要进行上调,如果达到标准,还有人对征地费用不满意可以到法院进行投诉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审查起诉阶段证据需要质证吗
      一、审查起诉阶段证据需要质证吗任何证据都需要质证的,对于审查起诉阶段的证据,需要在法庭上进行质证才能采纳。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


·诉讼离婚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以及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打架对方先动手造成对方轻伤怎么判
      打架对方先动手造成对方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股权转让中土地增值税需要缴纳吗?
      股权转让中土地增值税需要缴纳吗?一、股权转让中土地增值税需要缴纳吗?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量征收的税种......


·2023年上海市工伤赔偿
      上海市工伤赔偿项目是什么?(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


·交通事故中未成年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虽然城市交通都非常发达,但是由于家庭车辆的剧增,使得交通压力非常大,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出现交通事故的话过失方就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如果对方......


·一、儿女分户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吗?
      一、儿女分户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吗?儿女分户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


·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
      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都需要签订租赁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房屋租赁不是随便的起草,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撰......


·交通肇事逃逸与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因此,作为一种违法行为,交通肇......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哪里能办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哪里能办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


·法律规定刑事自诉什么意思
      法律规定刑事自诉什么意思一、刑事自诉什么意思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