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起诉探视权书面申请具体指的是什么?

起诉探视权书面申请具体指的是什么诉状与正常诉讼一致 不是起诉法院 是到人们法院起诉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探视权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特征(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中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来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为另一方提供便利,积极协助,不得阻碍对方行使权利。(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探视权是没有获得抚养权一方的合法权益,所以自己要学会合理的处置,这样就可以减少自己的在程序上的操作失误,以及孩子权益维护上的有效帮助,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利益支持会有一定的法律限制,所以有关的当事人要多加注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拉架被起诉怎么样辩护?
      拉架被起诉怎么样辩护?拉架被起诉进行辩护的时候,要抓住打架的这样一个法律事实,以及对自己这一方当事人一切有利的情节,必须将这些情节清楚的展示给......


·高速公路倒车一次扣多少分?
      高速公路倒车一次扣多少分?高速公路倒车一次扣12分,在高速公路上是不允许随意的倒车,否则就需要面临处罚。如果是因为进作战了倒车的话,这种情况不属......


·律师代写自书遗嘱多少钱?
      律师代写自书遗嘱多少钱?关于律师代写遗嘱多少钱这个问题,每个地方的收费是不一样的,若是是要律师代写的话,一般是几百块钱,律师遗嘱见证需要一般一......


·企业意外工伤事故处理办法
      具体的方法是,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伤残鉴定的......


·律师合作办案协议模板
      律师合作办案协议模板人们若是受到侵害,常会去人民法院申请起诉。为了得到专业的服务,当事人还会聘请律师。若是案件比较复杂,当事人聘请不止一个......


·提前通知期和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己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能否与涉密的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解除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又约定解除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商业秘密是......


·法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法律术语。监护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监护主要是保护民事行为能力......


·哈尔滨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有人问各个地方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虽然我国《刑法》是做了统一具体规定的,但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也允许各地......


·近年来,有关房屋质量的纠纷频频发生,而作为买受人,购买房屋是
      近年来,有关房屋质量的纠纷频频发生,而作为买受人,购买房屋是为了生活使用,但如果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居住,这对于买受人而言是非常......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中止时间界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中止时间界定是什么?诉讼时效的中止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


·夫妻共同债务能否由一人担保?
      夫妻共同债务能否由一人担保?一、个人能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做担保要分情况。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