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如何不认定劳动关系,条件是什么?

一、如何不认定劳动关系,条件是什么?
  
  认定不是劳动关系的条件为:企业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只能通过事实过程来证明,即使留有证据如果不符合事实也是无效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种关系。
  
  二、确认不是劳动关系需要什么条件
  
  企业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只能通过事实来证明,如果有证据不符合事实也是无效的。
  
  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
  
  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
  
  4、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了定期得到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一般只涉及劳动报酬问题,劳动报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无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
  
  确认不是劳动关系只能通过事实来证明,可以提供没有查产生实际劳动、没有发生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者请证人为自己出面进行举证,如果单位举证的证据不符合,那么也是不被认可的。提醒大家,只要是入职一定要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避免后续的法律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车祸的赔偿比例该怎么来确定
      车祸的赔偿比例该怎么来确定一、车祸的赔偿比例该怎么来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即:有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不赔偿,交通事故责任大......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吗?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吗?一、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吗一般来说,劳动争议仲裁是公开进行的,但双方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


·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具体有哪些?
      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具体有哪些?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住的地方,都要有温暖的过夜的房子。而施工企业就是这一切的缔造者。那么,对于现在市面上特别是中小型......


·工程质量赔偿法律规定有哪些
      工程质量赔偿法律规定有哪些?工程质量的好坏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将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以及人员伤亡,因此需要国家以法律法规的强......


·股权转让纳税时间是多久
      股权转让纳税时间是多久?股东把股权进行转让的时候,就会涉及到向国家缴纳税收,但是具体该什么时候去缴纳税收,很多人对此是不清楚的,一旦超过了......


·公证处公证范围是什么
      公正处对于您提出的公正申请,会按照要求和规定受理,对不符合公正要求的,就会退回公正申请。公正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公证处公证范围是有严格规定的,对......


·最新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最新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详细规定是什么?1、在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子女从年满3岁开始一直到整个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支出,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标准扣......


·债权人应当如何讨要债款
      债权人应当如何讨要债款(一)没有借条,寻找无利害关系第三人的证言由于债务人没有留存借据,也未签订借款合同,如果有相关无利害关系第三人的证言......


·遗弃婴儿是犯罪吗
      遗弃婴儿是犯罪吗一、遗弃婴儿是犯罪吗对婴儿有抚养义务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遗弃婴儿,涉嫌构成遗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


·人在看守所多久能开庭?
      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


·二手房过户手续流程是怎样的
      近些年来,学区房或者交通便利成为人们买房子最为看重的方面之一,许多人买卖二手房是因为学区房的原因,这也促成了二手房交易市场的火爆,那么,对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