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不得监视居住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不得监视居住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监视居住执行机关: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1.由公安机关执行。
  
  2.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a.由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
  
  b.检、法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案件决定取保候审的。
  
  四、监视居住的执行处所【住处、居所】: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
  
  2.办案机关指定的居所【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监视居住在有关部门的处理中是重要的有效手段,国家每年在此类问题的解决中的投资力度是较大,一方面是当事人的权益问题,另一方面是法律上的处罚,所以在具体案件中,此类问题的解决难度是较大的,一旦自己无法有效的处理,就会导致纠纷的发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职工上下班出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职工上下班出交通事故算工伤吗??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


·有关共同遗嘱的法律效力是否有明确规定
      有关共同遗嘱的法律效力是否有明确规定有关共同遗嘱的法律效力是否有明确规定?我国法律制度没有关于共同遗嘱的法律效力的明确规定,共同遗嘱的法律......


·双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大部分的夫妻两人都是普通人,不具有军人的身份。但也有夫妻中一方是军人或双方是军人的情况。相信您都知道我国对军人婚姻是作出了更多保护的,在离婚......


·著作权的转让导致著作权
      著作权的转让导致著作权一、著作权的转让导致著作权的使用权的变更吗?著作权的转让导致著作权的作品使用权变更。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


·肇庆医疗纠纷赔偿律师代理费是多少
      肇庆医疗纠纷赔偿律师代理费是多少?一、什么是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


·绑架后强奸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我们都知道,如果绑架他人,是会按照绑架罪定罪处罚的,但是如果犯罪分子在绑架被害人的过程中,心生歹意,对被害人实施了强奸行为,又应该如何认定了......


·在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辞退员工
      一、在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辞退员工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


·民事诉讼法关于仲裁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关于仲裁的规定是什么?第一,关于仲裁前证据保全。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


·社会保险属于债权债务吗?
      社会保险属于债权债务吗?一、社会保险属于债权债务吗?1、社会保险本身并不属于债权债务,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


·企业分立会计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企业分立会计账务处理是怎样的?一、公司分立的类型分立是将一个企业分成两个或多个企业,分立的原因各不相同,有基于实施管理激励和提高管理效率......


·医疗纠纷得不到处理去哪举报?
      医疗纠纷得不到处理去哪举报?一、医疗纠纷投诉方法依次为:1、医院医务科电话2、医院办公室电话3、县卫生局医政股电话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