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劳动合同法开除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开除规定是什么?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被劳动教养的。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根据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二、辞退、开除有什么区别?1、辞退:很明确,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通常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作出的处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开除:也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主要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也就是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给予开除处分的同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的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3、劝退:字面意义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的含义,协商的目的是请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规避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调整的主体是单位和职工,赋予了单位解除合同的权利,单位可以在法定情形下开除职工。像职工违法犯罪被判刑、工作中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及试用期不合格的。开除是比较严厉的手段,职工被开除的,还可能因为自己的错误要承担对单位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一、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行政处罚应该遵守哪些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或依法行政)在行政处罚中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指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处罚法定原则包含:(1)实施处罚的......


·实习生工资怎么算的
      实习生,作为一个无经验学习人员,在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工作的称谓,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学习实际工作经验,属于非正式雇用的劳工。但是实习过......


·劳动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案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案件有哪些?一、劳动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案件有哪些?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四十七条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


·事实婚姻后一方买的房子归谁
      事实婚姻后一方买的房子归谁要分情况。1994年2月1日以后,不存在事实婚姻的说法,在这样的情况下买房属于婚前买房。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


·高温补助河南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通过各种各样的法规来保护我国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是前提就是身为企业或者是劳动者本人一定要学会知法用法,并且守法。如果劳动者自己都不会拿起......


·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权利人申请诉讼的法律规定的时间。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向法院申请诉讼,法院有义务保护权利人的权益,可......


·做假烟判几年
      依据涉案金额给予不同的刑罚。《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


·一、离婚财产分割后需补交诉讼费嘛?
      一、离婚财产分割后需补交诉讼费嘛?离婚财产分割后有可能需需要补交诉讼费,这是由于法院受理案件时,只是初步收缴了一次诉讼费,审理结束后,一般会......


·一、在我国醉驾开庭需要多少钱?
      一、在我国醉驾开庭需要多少钱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虽然醉驾之后开庭费用不是很高,但是醉驾造成的影响导致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