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夫妻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17.nj64.com 江莹莹律师
公司股权夫妻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夫妻双方离婚时可通过协商由一方接受夫妻共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另一方分得其它夫妻共有财产。但在公司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有限公司中全部股份由一人持有后其公司性质为私营独资企业,不再具备公司股东为2个以上50个以下的有限公司法定条件。在这类情况下,有三种解决办法。一是将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第三人,其余股份由夫妻中的一人持有。二是夫妻一方保留极少的象征性股份,由另一方持绝对多数的股份。公司法对股东持股最低比例并无限制性规定,这种处理方式持象征性股份的一方所保留的公司股份可少到对公司权益几乎没有实质性影响的程度。但这微不足道的股份仍然具有公司法意义上的权益和权利。三是将有限公司变更为私营企业。但这种变更可能不利于原有公司的继续经营和发展。在除夫妻之外还有其他股东参股的公司中,夫妻离婚时如改变夫妻在公司中的原持有股份比例有二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离婚时在股份持有比例上需作调整。另一种情况是仅以夫妻中一人的名义作为股东参股,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公司股份进行分割。这两种情况下公司股份的处置不仅是夫妻内部的权益分配问题,还涉及到公司其他全体股东的权益。前一种情况属公司股东间的股份转让,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进行股份变更。后一种情况属于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根据公司法规定应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行使股份转让否决权时受公司法的有条件限制,如因其他股东不同意而使夫妻间的股份不能分割,不同意分割的股东应当购买夫妻间因离婚而分割给不属公司股东的夫妻一方的股份,否则视为同意转让(分割)公司股份。上述情况均以夫妻离婚时能够协商一致为前提,而更多的情况下夫妻离婚时对公司股份的分割无法协商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可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案。(1)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掌管公司经营的一方,在其它夫妻共有时给另一方相当于应得公司股份对价的补偿。但有限公司的最低法定人数不得少于二人,受公司法的这一限制,在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公司中这一方案无法实现。在夫妻持有公司股份价值大于夫妻其它共有财产总价值的情况下这一方案也不能采用。(2)夫妻离婚后各自作为公司股东,各自持有公司股份。但在股份分割时应对原股份比例进行审查并调整。在夫妻承续其间,夫妻股份比例的设置往往只是形式上的需要而并不反映夫妻实际权益的分配,夫妻一方名下往往持有大部分公司股份甚至全部股份。在离婚时夫妻共有的股份应当按双方各得一半原则进行分割,并以此调整公司的股权结构。如在多家公司拥有股份则应对各家公司所持股份分别按前述原则各半分割。(3)如夫妻一方原来不属于公司股东,在对夫妻共有股份分割前可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也可以不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对夫妻共有股份先行分割。其他股东不同意将公司股份分割(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夫妻一方时,不同意分割(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不属股东的夫妻一方应得的股份。该股份买卖所得款项归未取得股份一方所有。如其他股东不购买这一股份应视为同意分割(转让)。(4)对公司进行清算或将公司拍卖,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或拍卖所得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这一方案后遗症最小,但仅限于只有夫妻二人为股东的公司。这一方案会影响到公司积累的营销网络等无形资产及夫妻双方离婚后各自在商界的发展,所以这一方案的采用应充分考虑双方意见。综合上面所说的, 夫妻财产的分割一般不管是什么财产都是需要进行平分的,而对于公司的股权就要看当时的实际情况是怎么样的,婚后的股权一般都是属于共同的财产,但有约定的可以除外,所以,不同的情况处理的情况也会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
More>>
·一、成都市交通事故伤残标准到哪里确定?
一、成都市交通事故伤残标准到哪里确定?到司法机关的鉴定部门进行认定,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包括了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包括了什么一、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包括了什么(一)间接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
·刑事诉讼法鉴定人资格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中,需要鉴定人对案件进行技术性的分析鉴定。但鉴定人有一定的条件,与涉案人员必须没有利害关系,且有一定的专业技能,需要刑事诉讼法鉴定......
·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流程是怎样的
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流程是怎样的诉讼是解决纠纷最有效的办法之一,但是很多人对于诉讼的流程并不熟悉,比如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流程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
·什么情形下采取择一重罪处罚
什么情形下采取择一重罪处罚行政处罚择一从重原则是指行政处罚有个原则叫“择一从重”原则,就是说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个相对人存在多个违法行为......
·一、没有结婚证男方要彩礼要退回吗?
一、没有结婚证男方要彩礼要退回吗?要退回,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该返还彩礼。对此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
·拖欠员工工资不同于克扣员工工资,单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明显是违
拖欠员工工资不同于克扣员工工资,单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明显是违法劳动法的行为,但是,如果只是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合法不?若不合法,单位拖欠员工工资......
·刑法修正案九受贿罪司法解释
刑法修正案九针对行贿受贿等行为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做出了新的司法解释。针对适用数额,严重情节做出了新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刑法修正......
·非法持有毒品应受何种处罚?
一、非法持有毒品应受何种处罚关于毒品犯罪,我国法律当中有明确规定,只要行为人一旦有该行为,无论数量多少、有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都是要依法追究......
·侵犯名誉权的诉讼证据有几种
侵犯名誉权的诉讼证据有几种一、侵犯名誉权的诉讼证据有几种(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
·更换土地使用证的所有者需要哪些手续
更换土地使用证的所有者需要哪些手续土地使用证对广大市民来说是很重要的证件。想要对土地进行使用和分配的话,是需要有土地使用证作为依据的。在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