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1、有约从约。《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5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所以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或者婚前财产中的股权归双方共同所有,且该约定采用书面形式。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下列标准确定:(1)财产取得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一般情况下,如果股权是婚后取得的,理所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该财产所取得的出资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出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该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股权。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股权吗1、婚前财产中的股权或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如有约定,按照约定确认其归属。如无约定,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确定。该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股权属于一种财产权利,包括在生产经营收益中,所以股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通过个人财产投资取得股权,其婚后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对于夫妻一方因个人财产所取得的收益的归属的直接的规定。另外,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需要注意的是,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形式多样,表现方式不一,但是明确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的界限,对于避免家庭财产的决策纠纷意义重大,离婚时无可避免地涉及夫妻共同股权分割。由于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与有限公司不同,不存在内部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股票,如果双方没有另行协商一致,一般以平均分配为原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


·一、劳动合同只签半年可以吗?
      一、劳动合同只签半年可以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是可以签半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


·集资诈骗罪刑法法条是什么?
      最近几年,集资诈骗犯罪活动呈现多发的趋势,这给老百姓的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不同,其犯罪目的就是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我国刑法中......


·股权投资哪些企业风险小?
      股权投资哪些企业风险小?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得越来越迅速,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诞生了许多的赚钱方式。尤其是近几年来,较为火热的赚钱方式就是......


·行政处罚可以当场收缴?
      行政处罚的方式有很多种,尤其是以缴纳罚款最为主要,行政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当场收取行政处罚款呢。行政人员在有充足的证据的条件下,而且证据不需......


·男方婚内出轨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男方婚内出轨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男方婚内出轨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


·私人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私人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不愿意对工人承担......


·犯罪嫌疑人犯了行贿罪拘留多久呀
      一、犯罪嫌疑人犯了行贿罪拘留多久呀?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按照《刑......


·在民事案件中
      在民事案件中,由于赡养老人和老人的财产分割问题引发的纠纷也屡见不见。有时候当事人会为此大打出手,完全不顾及血缘亲情,甚至对簿公堂,为的就是少......


·结婚后媳妇得精神病能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申请专利的费用多少以及流程是什么?
      申请专利的费用多少以及流程是什么?申请专利的费用1、申请费: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与申请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