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关于商标恶意抢注相关规定是什么?

关于商标恶意抢注相关规定是什么?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该条款为了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对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予以保护,以制止恶意抢注的行为,是对商标注册制度的有效补充。在商标异议、不予注册复审及无效宣告案件的个案审理中,符合以下适用要件的可以适用该条款:他人商标在系争商标申请注册日前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系争商标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系争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原则上相同或者类似;系争商标申请人具有恶意。二、商标抢注中已经使用如何认定?“已经使用”是对未注册商标提供保护的一个最基本前提。使用的时间范围原则上应以系争商标申请注册日前为准,使用的地域范围原则上应以中国为准。但是,若为证明商标知名度提供了域外使用的证据材料,但该证据能够证明该域外使用的影响力可以及于中国相关公众,则也可以认可该证据的关联性。商标使用的事实,需要权利人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证据应当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能够显示所使用的商标标识、商品或服务、使用日期和使用人。依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八条: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根据商标使用的具体方式不同,证据一般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提货单、银行进账单、进出口凭据,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网络、户外等媒体广告,媒体评论及其他宣传活动资料、参加展览会、博览会的相关资料,获奖情况的证据等。综上所述,商标是一个企业重要的资产,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商标注册受到法律保护,对于恶意抢注的行为,我国商标法明令禁止。其对恶意抢注行为认定做出规定,判断一个商标是否被抢注,要看商标是否具备一定影响力、是否已经使用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盗刷别人银行卡是什么罪?
      盗刷别人银行卡是什么罪?盗刷银行卡是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数额。如果是盗窃并使用的,涉嫌是盗窃罪。如果是伪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一、划拨取得的土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划拨取得的土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划拨取得的土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实际而定,如果是婚后取得的土地,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判决书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判决书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判决书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市镇大村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第三人原告诉被告市镇村......


·商业保险继承人可以改吗?
      商业保险继承人可以改吗?可以,1、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可以被变更。因为受益人是以被保险人死亡为条件产生的权利人,因此法律赋予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的权......


·新非法经营罪一般判多少年
      一、新非法经营罪判多少年1、自然人犯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本质区别是什么?一、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本质区别是什么?1、融资主体不同。传统的公司融资是以项目发起人作为融资的主体......


·赌债可以不还吗 是否可以不还赌债
      一、赌债可以不还吗因赌博而产生的债务,俗称赌债。赌债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司法实践中,债务人对于“是赌债”负有举证义务,否则会被认定为“......


·工商局违法办案的规定是什么?
      工商局违法办案的规定是什么?一、工商局违法办案的规定是什么?工商局违法办案的规定是可以向上一级的行政部门来进行投诉和举报,实在不行的话,甚......


·一、如何写变更抚养权协议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如何写变更抚养权协议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写变更抚养权协议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双方基于什么原因(自己写,也可以没有原因,直接写本协议);孩......


·大学生欠了三万网贷怎么办?
      最近看到一条新闻,大学生欠了三万网贷,无法偿付。我们要提醒您,不要逞一时之快而去借网贷,网贷一般利息很高,有的同学在借款之后利滚利,所需偿付......


·离婚不仅是夫妻双方的事
      离婚不仅是夫妻双方的事,也是整个家庭的事,其中对有小孩的家庭来说,伤害是非常大的。很多人由于自己单方面的原因想跟对方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对方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