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原租户不注销营业执照怎么办?

原租户不注销营业执照怎么办?房产所有者到所属的工商分局递交承诺书,由权属单位或者个人填写,会有工商人员上门核实情况,属实的话,就会批准,完结撤销手续。这样该址就能进行注册登记。如果经营者经营地址变更,又没有及时的向当地市政工商局提交变更材料,时间超过三个月后,视为提交虚假材料处理,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受到处罚。二、如何补办营业执照1、要是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⑴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⑵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⑷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⑺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2018年9月28日,全国首批异地办理的11张营业执照和1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诞生。国家为了更好的规范和保障企业行为,国家定了公司法并要求企业在建立和运行前,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如果有任何的企业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就进行营业会受到工商局的处罚,当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经营不善要关闭企业时,也是需要将营业执照进行注销,以免影响到后续的生活和工作方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房产质押手续办理的流程
      房产质押手续办理的流程一、房产质押手续办理的流程房地产质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质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质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附条件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附条件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


·审查起诉阶段开始时间有多久
      审查起诉阶段开始时间有多久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刑事自诉案件的证明主体是谁?
      刑事自诉案件的证明主体是谁?刑事自诉案件的证明主体自诉人。《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


·在我国醉驾是进拘留所还是看守所?
      在我国醉驾是进拘留所还是看守所?醉酒驾驶就是追究刑事责任,被关押在看守所。《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贩卖毒品罪怎么量刑处罚
      贩卖毒品也属于犯罪,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定罪的时候不管具体毒品的种类是什么,同时也不管数量是多少都要受刑罚处罚,但是根据情节的轻重、数量的多少......


·一、离婚申请冻结银行卡财产保全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申请冻结银行卡财产保全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


·找人代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找人代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找人代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


·农村集体签订合作建房合同有效吗
      农村集体签订合作建房合同有效吗农村集体签订合作建房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相关规定可......


·配偶出轨分配财产会不会多点
      配偶出轨分配财产会不会多点配偶婚内出轨会影响财产分配。首先确定配偶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


·债务人没钱欠钱不还怎么办2023
      债务人没钱欠钱不还怎么办当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将债务人信息核实了(姓名、性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