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合伙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17.nj64.com 江莹莹律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合伙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1、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2、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3、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4、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5、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二、合伙企业的特征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此,合伙人之间较易发生纠纷。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其实,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企业。一般来说,合格企业当中的经营风险主要在于合伙人之间对于相关的决策产生争议,如果合伙人的矛盾无法解决的话就容易导致婆婆企业的解散。并且,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问题其实是无限的,一般来说,所有的合伙人都要为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后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
More>>
·作为外地人在天津能买房子吗?
作为外地人在天津能买房子吗?(一)天津外地户口购房贷款买房需要条件: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2、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
·郑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标准是多少?
五险一金是社会对我们个人的保障,而缴纳五险一金同时也是我们对自己的责任。如果你在郑州、参加工作,即使处于试用期,也应当享受五险一金,并且需要......
·刑事抗诉最高检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刑事抗诉最高检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抗诉工作的若干意见》是2001-03-02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条例。刑事抗诉工作应当遵......
·p2p网贷可以不还吗?
p2p网贷可以不还吗?如今伴随着高消费的群体不断的增加,促使了许多的网贷的机构的诞生。而像是P2P网贷就是其中之一,消费者会从中进行贷款,以便购买自......
·交通运输行业最重要的工具就是当事人当前所驾驶的车辆了
交通运输行业最重要的工具就是当事人当前所驾驶的车辆了,而且现在我国的交通运输行业其实发展已经初具规模,相应的管理模式和监管机制也已经逐步的到......
·农村以下几种“空心房”要拆了,拆迁有补偿吗?
一、农村以下几种“空心房”要拆了,拆迁有补偿吗? 根据国家出具的相关政策规定,国家鼓励大家自愿有偿的退出这些空心房,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关......
·丈夫和前妻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丈夫和前妻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1、丈夫和前妻的孩子,对丈夫的财产有继承权。但是对继母的财产没有继承权。规避对策是立遗嘱。因为我国民法典规定,有......
·2023国家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关于基础公共设施的建设当中的重点的项目内容就是关于道路的维修,因为道路维修的话,涉及到一些交通的安全问题,所以非常的重要,......
·劳动仲裁裁决终局情形都有哪些
劳动仲裁裁决终局情形都有哪些终局裁决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对于追......
·对方不履行仲裁终局裁决要怎么执行
对方不履行仲裁终局裁决要怎么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
·民事诉讼法其他应当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其他应当中止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