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应该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应该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1、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应从家庭抓起。培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一个和睦的家庭,父母教育得当,能够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塑造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从而有效地防止其犯罪心理和行为的产生。2、学校能提供种种机会来倡导社会平等、文化多元性和个人的亲密关系,并帮助青少年获得道德标准、社会技能和公民的责任感。更具体地说,学校能指导学生了解他们应尽的公民义务、犯罪的性质、遵守纪律的重要性、犯罪的种种后果、刑事司法制度的工作情况以及预防犯罪的方式。”一个人如果在青少年时期能够受到良好的教育,那么他就有可能成为一个情操高尚,对国家、社会有益的人;否则,如果学校教育不力或不利,他就有可能走上歧途,甚至违法犯罪。3、社会预防,主要是指净化社会环境,给青少年创造一个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保护,以控制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要做到加大打击力度,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青少年犯罪(juvenile delinquency)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青少年犯罪存在着结伙作案多,严重犯罪多,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手段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龄化,反复性强等特点。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社会难题,其犯罪原因有自身、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等多方面。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虽然经过多年的治理,但是,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已经越来越被社会所关注。如何有效地防止青少年犯罪害及他人、自身、家庭和社会,如何教育、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不至于犯罪而危害社会,如何帮助他们顺利地跨过青少年这一人生特殊而重要的“危险期”?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非常严肃的社会问题。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在缺乏健全约束机制和科学管理的情况下,在校青少年学生更容易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青少年犯罪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所以有必要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1、酒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
      1、酒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驾驶(是酒后驾驶的一种),俗称酒驾。(1)酒驾罚款......


·一、血酒精含量多少算醉驾?
      一、血酒精含量多少算醉驾?血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


·哪些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
      哪些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下列劳动纠纷属于仲裁委受理范围: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


·刑事抗诉书格式范文是怎样的
      一、刑事抗诉书格式范文是怎样的?(审判监督程序适用)______检刑抗[______]______号原审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往返机票可以改签吗
      可以的。机票改签各航空公司规定有所不同,但大致上差不太多的。原则上3折以下机票不改签、不退票。4折--9折按规定收取相应手续费。全价票或头等舱可以......


·农村建房可以贷款吗?
      农村建房可以贷款吗?一、申请农村建房贷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借款人申请贷款建造的房屋,需经地方村镇建设部门批准,符合地方发展规划。2.借款人需......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从《刑法》的明确规定可以看出,是否成立私分罚没财物罪主要是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满足以下四个构成要件:(一)本罪的......


·侵犯著作权罪侵犯了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
      侵犯著作权罪侵犯了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一种严重的知识产权犯罪,我国刑法对此予以严厉打击,那么根据我国......


·在侦查阶段可以聘请律师吗
      刑事案件中,我们看到的律师一般都是出现在诉讼过程中的,也就是在法庭上看到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那要是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的话,此时可以聘请律师......


·货物指示交付风险转移应该要在何时?
      货物指示交付风险转移应该要在何时?1.所有权属于物权,合同签订时合同即生效,但是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因为物权的变动,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动产应交......


·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怎么办?
      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怎么办?超标电动车在司法鉴定中属于机动车,如果骑乘人酒后骑乘超标电动车,在酒精检测中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同样会因涉嫌危险驾驶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