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因病医疗期满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因病医疗期满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者在病疗期间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必须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是因工受的伤,那么还要一次性补偿劳动者所有的伤残费用,所以,解除合同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也是劳动者应该得到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多方股东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多方股东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怎样的?多方股权转让协议范本多方股权转让协议?甲方(1):身份证号:甲方(2):身份证号:甲方(3):身份证......


·集体商标有哪些
      集体商标有哪些?具体是怎样的一、什么是集体商标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


·一、离婚小孩归女方男方抚养费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小孩归女方男方抚养费规定是什么?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


·惩罚性赔偿金的性质是什么
      惩罚性赔偿金的性质是什么惩罚性赔偿金的性质惩罚性。1、公私混合法性质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规定具有公私混合法性质。惩罚性赔偿的主要目的在惩罚性赔......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可以回转吗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可以回转吗一、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可以回转吗?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1、一般长期资产减值后不......


·一、大学生学籍里面有监护人信息吗?
      一、大学生学籍里面有监护人信息吗?学籍档案中有监护人信息。学籍档案即一名学生在校就读所录入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监护人等......


·一、结婚了可以起诉前男友要抚养费吗?
      一、结婚了可以起诉前男友要抚养费吗?是可以的;抚养费主要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你想主张抚养费,具体数额需要参考当地经济水平、的收入等......


·可以的
      可以的,应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


·重婚罪属于告诉才处理吗?
      一、重婚罪属于告诉才处理吗?重婚罪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影响很坏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诉,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部门提出......


·现如今,网络诈骗和手机诈骗花样层出不穷,在人们经常使用的微信
      现如今,网络诈骗和手机诈骗花样层出不穷,在人们经常使用的微信上,也有不少诈骗信息,万一不小心点击到不明链接,可能导致发生财产的损失。我们被骗......


·诉讼时效中止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终止的区别是什么?1.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2.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