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髌骨骨折工伤鉴定能定几级伤残?
工伤职工髌骨骨折可以评定为九级或十级伤残。
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导致髌骨骨折的,行内固定术的,可以评定为九级;其他方式愈合的,可以评定为十级。
工伤鉴定机构
工伤待遇的享受,有赖于合理科学的工伤鉴定。基于当事人的申请,整个工伤鉴定程序就正式宣告开始启动。不过哪些组织拥有进行鉴定的资格呢?这个我们则需要十分明确才行。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
(3)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4、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实行地(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
(5)处理各县(县级市)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工伤之后,只要影响到以后的生活,劳动者是一定要进行评残的,评残的多少就要看伤情是怎么样的,评残的级数越高,那么给的赔偿金就会越多,所以,劳动者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利益,这样才能更好的得到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信用卡还款日期如何算?
现在大部分公司白领都有一张或多张信用卡,信用卡的普及的确为人们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可是对于初次办理信用卡的朋友来说,可能不了解信用卡还款日等......
·对方不同意离婚提起法院诉讼需要什么条件
对方不同意离婚提起法院诉讼需要什么条件一、对方不同意离婚提起法院诉讼需要什么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
·什么是高空坠物,高空坠物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高空坠物,高空坠物是什么意思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的脱落,叫做高空坠物。这里所谈到的高空坠物主要是由于建筑物的悬......
·撞车后我全责要出钱吗
要。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全责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
·非法集资和合法集资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对于非法集资和合法集资,相信您在生活中都多少听说过,很显然,非法集资是属于违法的,而合法集资是获得相关部门准许的,在法律规定的合法的范围内。......
·最高法政府征地补偿不合理将再审说明了什么?
最高法政府征地补偿不合理将再审说明了什么?《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提出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如何认定“住改非”的房子?
一、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如何认定“住改非”的房子? 住改非是指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住宅利用其沿街的地理位置优势,改变自己的住宅为商铺进行经......
·怎么对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分配
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不同,虽然我国现在是有条件的承认事实婚姻,但对于事实婚姻还是提供了法律保护的。而对于事实婚姻中的双方当事人如果需要离婚的话......
·交通事故误工费必然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误工费必然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合理的,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如果受伤的,会影响自己正常工作,应该......
·商标侵权的法律规定处理措施是什么?
商标侵权的法律规定处理措施是什么?1、《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制止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