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当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局不给审核怎么办?

一、当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局不给审核怎么办?
  
  
  1、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对于书写劳动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应当通知申请人受理或者不受理,并书面通知;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还应当说明理由;
  
  
  4、如果迟迟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需要材料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1、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2、申请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第三类、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劳动局本就是为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存在的,如存在机关部门不作为的现象,我们可以及时向其监督部门或上级机关部门投诉。劳动局因就申请人的审理结果给出明确的解释。劳动仲裁是现今很常见的劳动纠纷处理方法之一,就其申请所需的材料相关条例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对非婚生子女不得歧视和危害
      对非婚生子女不得歧视和危害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歧视和危害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来自家庭内部的歧视和迫害。另一方面是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歧视和迫害。......


·婚前财产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很多人认为
      婚前财产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很多人认为,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


·监外执行手续怎样办理
      从监狱管理部门申请开始。国家层面的监狱管理部门是隶属于司法部的监狱管理局;省(市、区)一级管理监狱的部门是各地监狱管理局。各省(市、区)监狱......


·单位犯罪个人量刑虚开增值税会处罚吗?
      为了使国家财政稳步健康的增长,促进生产结构的合理化构建,我国对企业收取一定比例的增值税,可以说从长远来看,增值税收取是利国利民的。增值税取是......


·交通事故未赔付的规定无过错《保险法》规定:“必须
      交通事故未赔付的规定无过错《保险法》规定:“必须有责任认定”,保险公司才能赔付。即使被保险人有一定过错,也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


·一、交通事故颅损伤大概赔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颅损伤大概赔多少钱?交通事故颅损伤的赔偿标准是不确定的,各项赔偿的参考依据是: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归其中一方;但是双方依然均是双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民法典》(自2021年1月......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享有的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


·法律规定的童工
      法律规定的童工除国家规定的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允许招用的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外,下列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也不属于童工范畴:(1)参加......


·男方有网贷信用卡赌债要起诉离婚需要一起还债吗?
      男方有网贷信用卡赌债要起诉离婚需要一起还债吗?一、男方有网贷信用卡赌债要起诉离婚需要一起还债吗?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不需要偿还。根......


·房产还在按揭离婚能变更吗?
      房产还在按揭离婚能变更吗??房产还在按揭离婚能变更吗?可以变更,购房时,只有一方出资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